近年来,剑阁县社区矫正在组织机构、队伍建设、教育管理、健全机制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预防和减少了重新犯罪,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促进了“平安剑阁”“法治剑阁”建设,为建设文明和谐新剑阁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党政重视,强化组织保障 。在全县全面启动社区矫正工作以来,紧紧围绕实现“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率下降、收监执行率减少、社会贡献率上升”三个目标不动摇,做实做强基础工作这一工作理念,不断完善工作措施。一是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并切实抓好社区矫正工作,将其列入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和政协副主席为副组长,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建立了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二是通过深化共建、共管、共教、共帮“大帮教”格局,完善县乡(镇)村(居)社区矫正和安置教帮工作机构,加强社会组织与监所、法院、检察院、公安、民政、公会等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建立了与“雪亮”工程和“天网”信息共享,运用大数据协助办案系统,实现法、检、公、司案件信息快捷传递的社区矫正指挥中心。三是建立了由公、检、法、司等部门组成的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职责明确,分工落实,保证了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
建立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在矫正衔接、矫正执行、监督管理、考核奖惩、矫正解除等环节严重按照省、市有关规定指定一系列制度进行规范,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各司法所在具体负责管理矫正工作中也建立了召开例会、请假报告、学习培训、公益劳动、信息报送、档案管理、定期走访、一人一档等规章制度,注重教育实效,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始终健康有序运行。在基层派出所、司法所和行政村之间建立无缝衔接机制,实现了工作程序规范,各个环节有效衔接,使矫正工作管理渠道有效畅通。由司法局具体承担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教育管理工作之后,通过司法所工作人员、社区(村)干部、社会志愿者对矫正对象的走访和谈心,使矫正对象及其家属与矫正组织的距离感拉近,进而使矫正组织能够全面、准确、及时地了解矫正对象的真实情况,并有针对性的开展教育和管理工作,提高了矫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加强管理,提高矫正质量。基层各司法所认真开展日常矫正监管工作,落实各项矫正措施,重点是抓好日常报道、集中教育、集中公益劳动等工作的基础上,实施分类管理,分级处理。根据矫正对象的家庭情况、经济条件、犯罪原因、个人性格和社会危害程度的 具体情况,因人制定矫正方案,做到一人一方案,一方案一矫正负责人。同时发挥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派出所、司法所和监护人“4+X”矫正体系作用,实行用亲情呼唤、社区感化、友情帮助,切实提高矫正工作实效。通过送温暖、献爱心、技能培训等着力解决矫正对象工作和生活中实际困难,有效提高了矫正对象的改选积极性和改造质量。社区矫正是法律性、政策性很强的非监禁刑罚的执行工作,对推动我县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都具有极为重要的社会意义。(剑阁县委依法治县办刘美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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