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下寺镇人民政府是镇一级人民政府,下设武装部、党政办公室、组织办、纪检办、宣传办、民政办、计生办、安全办、综治办、交管站、工业办、农业服务中心、村建环卫服务中心、财政所、综合文化站、林业站、畜牧站、水管站等职能部门。
1.全面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加强对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2.研究制定全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抓好自身和所属党组织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
4.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农业、非公有制经济和第三产业,不断发展镇域经济。
5.抓好全乡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
6.抓好武装部、妇联、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工作。
7.抓好社会事业和镇村基础设施建设。
8.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在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镇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我们紧紧依靠全镇人民,把困难当机遇,变压力为动力,齐心协力、砥砺奋进,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各项工作安排,严格按照七届二次人代会确定的工作目标,从严从实转变政府职能,精准发力打好脱贫攻坚战,忠诚比拼、务实重行,圆满完成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目标任务,全镇呈现经济稳中向好、民生持续改善、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
一、聚力经济建设,经济发展实现新跨越
精准施策,实现脱贫攻坚再战再捷。2017年,举全镇之力持续发力脱贫攻坚,聚焦“三不愁、两保障”和“四个好”目标,健全作战指挥体系,精心研制扶贫专项规划,实行党政双责,挂图作战,精准施策,以脱贫攻坚“三项教育”为载体,以贫困户为主体、干部帮扶为引导,扎实推进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回头看”“回头帮”工作,深入开展“同吃同住同劳动”活动,充分激发贫困户内生发展动力,着重围绕基础设施、产业发展、易地搬迁、医疗救助、兜底保障狠下功夫、下狠功夫,实现了年度所有贫困村、贫困人口脱贫攻坚全覆盖。2017年共发放扶贫小额贷款94户294万元,发放鸡苗1.24万只,猪仔124头;易地搬迁12户33人,已全部入住;改造危房116户,其中维修加固115户,新建1户;新建通村水泥路30.7公里,入户路2.234公里,硬化院坝5189㎡;推进基本农田水利建设,全镇改造塘、库、堰、池18口;在空木、雷鸣、冠京、五台、峰垭等村实施农村安全饮水工程5处,彻底解决了老百姓吃水难的问题;强化公共设施建设,整合资金54万元新建空木村村委会及公共配套场所;就业创业培训10次230人。2017年脱贫攻坚任务已胜利完成,全面实现了2017年初既定的脱贫攻坚再战再捷目标,高质量高水平的完成了1个贫困村退出,320名贫困人口脱贫任务。
调整结构,产业布局逐步优化。2017年,我们立足本镇实际,坚持“三农”为先,强力推进产业发展,加速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布局。全镇新发展种养大户6户,种植核桃112亩,培育规模养殖场28户,出栏生猪2.15万头,小家禽32.5万只,建设规范化鸡舍1.5万㎡,养殖土鸡20.2万只。空木村百亩牡丹产业园渐成规模,窑沟村蔬菜大棚基地效益显著,峰垭村的城郊旅游应运而生,空木、冠京、三江三个核桃示范片达到2253亩,峰垭村种植“晚白桃”300亩,硝厂村新栽核桃树50亩,下寺社区发展“田园经济”12户,产业发展已逐步成为农民增收致富的主要途径之一。与此同时,我们积极探索产业发展新的模式,2017年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1家、家庭农场2家,开通电商平台,建立2个村级电商服务点,依托地理优势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基本实现了“城村结合,配套发展,特色鲜明,布局合理”的产业发展新格局。
抢抓机遇,项目建设长足发展。我们牢固树立县城发展与下寺镇发展“一盘棋”思想,全力配合县委、县政府做好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工作。一是按时间节点完成了剑门工业园区所有项目建设的征地拆迁工作,保证了新区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二是完成了西成客专的农房拆迁和广场风貌塑造,保证了客专建设的顺利进行和开通;三是完成了沙溪中央商务区一期征地拆迁工作,保证了城市综合体建设的顺利进行;四是招商引资成效明显,3家企业落户下寺,固投任务基本完成。
二、聚焦城镇建设,城乡面貌实现新气象
征地拆迁推进有力。作为县城辖区所在镇,拆迁项目多,任务艰巨,我镇始终坚持把征地拆迁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围绕年度目标,强化措施、责任到人、狠抓落实,基本每一位领导干部都牵头负责1-2个项目建设的拆迁任务,这就要求下寺镇的干部必须做到“十个拇指弹钢琴”,统筹兼顾。一年来,大家充分发扬担当克难的精神,积极开展城市综合体,李榕家风家规纪念馆,新区环山路排洪渠、广下快速通道,西成客专站前广场风貌塑造等项目建设征地拆迁工作,确保了县重点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
城乡环境治理有序。继续加强城乡环境和市容市貌整治力度,特别是城区农贸市场和城乡结合地带,进一步巩固和提升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深入推进“省级卫生示范村(社区)”建设,投入32万元,新建生活垃圾收集房26个,新建和添置了一大批卫生设施设备,垃圾处理成效进一步提升;强化部门联动,规范城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进一步改善了城市居住环境;狠抓畜禽养殖污染问题整治,全镇规模以上畜禽养殖场共关停17家,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成效明显;强化森林防火安全知识、秸秆焚烧危害宣传教育,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支持禁烧、主动禁烧的积极性,落实专班加强巡查巡视,确保“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同时,认真做好春秋两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从根本上解决因秸秆焚烧带来的环境污染,进一步改善村容村貌,提高空气质量,保护生态环境。
基础设施建设日趋完善。利用撤县建市机遇,新增和成立社区4个,拓宽了城市发展空间;依托县城优势,建设了“四通八达”的交通网络。进一步完善了水利、公路基础设施建设,利用了脱贫攻坚机遇,彻底解决了翰林、空木、麻柳人畜饮水问题,基本实现了水泥路“进村、到组、入户”全覆盖。以创建省级文明城市为契机,对城区道路、照明设施、下水管网、绿化进行了系统修复、改造和补绿,城市面貌得到根本性改变,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得到增强。
三、聚情民生保障,社会事业实现新发展
惠民政策落实到位。在加大民政优抚、城乡低保和特困户、五保户救助力度同时,全力做好退耕还林、耕地地力补贴等各项工作,严格实行“政策公平、程序透明、操作规范、支付到人、打卡发放”的原则,确保各类补助资金按时发放,民生政策得到有效落实,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目标,其中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8620.25亩,共计发放资金96.26万元;兑现退耕还林5981.16亩,共计发放补助资金74.7645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全覆盖。
社会管理得到加强。继续深入推进“七五”普法,扎实开展“法律七进”,不断深化法治下寺建设,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继续深入排查和化解社会不稳定因素,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全面提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水平。坚持领导接访、约访、带案下访和包案制度,全面排查调解化解矛盾纠纷,实现对各类不稳定因素“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的目标要求,有效净化了我镇的社会风气,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安全生产常抓不懈。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实施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时段、重点地点专项检查整治工作,要求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工作实行“一岗双责”。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营造安全生产浓厚氛围,辖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迎接省、市安全生产检查两次。全年未发生一起重大安全事故。
社会事业全面发展。一是教育工作再添佳绩,顺利完成今年的高考和中考任务,高考成绩再创历史新高,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有效落实,教育教学环境有效改善,教育资源布局日趋合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现了全覆盖,群众看病难、看病贵得到根本性解决。二是把“群众满意”作为卫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执行各项卫生政策,广泛宣传各项惠民政策,结合脱贫攻坚整体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村级卫生保健机制逐步建立,功能逐步配套,精准扶贫建卡贫困户医疗报销标准保持在90%以上,年内无公共卫生与重大传染疫情发生;三是强化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国防氛围持续增强,全年征集新兵23人。不定期开展民兵应急救援演练,民兵阵地建设进一步巩固,青年民兵之家建设再上新台阶。四是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新型城镇化建设人口普查工作顺利结束。五是实现了广播电视“村村通”和无线网络“村村通”,村级文化阵地得到进一步巩固;工、青、妇和关心下一代及其他工作扎实推进。
四、聚实作风建设,执政水平实现新转变
我们始终把加强自身建设作为转变政府职能、夯实基层基础的第一抓手,坚持为民、务实、清廉的施政准则,政府治理水平不断提升,政府履职能力不断增强。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继续开展“两学一做”常态化学习,增强“四个意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执行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二是加强班子及队伍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反腐倡廉力度,持之以恒反对“四风”,完善政务服务、政务公开、信息公开,让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营造“天朗气清”的政治生态;三是严格按政策、按制度、按程序办事,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群众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行政氛围。四是持续开展履职尽责监督检查,坚持问题导向,回应群众关切,坚决“治庸问责”,打通服务群众、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建设一个廉洁、务实、高效的政府。
二、单位概况
剑阁县下寺镇人民政府机关属于一级预算行政单位,无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下寺镇人民政府本年收入合计1794.6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94.61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2017年下寺镇人民政府本年支出合计1794.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5.36万元,占54.9%;项目支出809.23万元,占45.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794.59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项增加487.99万元,增长27.19%。其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项目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94.5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87.99万元,增长27.1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94.5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7.29万元,占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64万元,占4.99 %;医疗卫生支出34.85万元,占1.94 %;住房保障支出694.53万元,占38.7%;农林水支出475.11万,占 26.47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4.61万元,占1.93%,教育支出22.58万元,占1.25%,城乡社区支出50.74万元,占2.83%,资源勘探信息支出15.26万元,占0.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0104人大会议3.1万元、2010108代表工作0.5万元、2010301行政运行331.49万元、2010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8.76万元、2010507专项普查活动2万元、2010601行政运行517.9万、2011102纪检监察管理事务0.5万元:支出决算377.29万元,完成预算100 %。
2、教育支出2050999其他教育附加安排的支出22.58万元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170401行政运行14.47万元、2070109群众文化0.69万元、2070401行政运行16.59万元、20704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38万元、2070406电影1.48万元;支出决算为34.61万元,完成预算100 %。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2.38万元、2080805义务兵有待27.26万元;支出决算为89.64万元,完成预算100 %。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0101行政运行6.48万元、2100717计划生育服务3.44万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4.93万元:支出决算为34.85万元,完成预算100 %,
6、城乡社区支出2120101行政运行30.74万元、212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万元、212050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10万元;支出决算为50.74万元,完成预算100 %,
7、农林水支出2130122农业生产支持补贴0.8万元、2130142农村道路建设35万元、2130152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3.26万元、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23.52万元、2130701对村级一事一议补助25万元、2130705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387.53:支出决算为475.11万元,完成预算100 %。
8、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150801行政运行15.26万元
9、住房改革支出2210101棚户区改造674.54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19.99万元:支出决算为694.53万元,完成预算100 %.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85.3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55.0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02.74万、津贴补贴161.58万、奖金10.41万、伙食补助费0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2.38万、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9.93万、生活补助268.02万、住房公积金19.99万、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
公用经费:285.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99.3万、印刷费15.21万、水费0.3万、电费3.45万、邮电费5.94万、差旅费16.07万、维修(护)费6.28万、会议费6.13万、培训费1.67万、公务接待费5.96万、劳务费18.8万、工会经费1.31万、福利费3.28万、其他交通费2万、办公设备购置0万。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96万元,完成预算100 %。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96万元,占100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5.96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58批次,102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5.96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0万元,增长0 %。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下寺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5.7万元,比2016年增加88.5万元,增长30.9%。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下寺镇人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财政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本部门2017年未开展绩效目标管理。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本部门未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得分 |
部门决策(25分) |
目标任务(15分) |
相关性(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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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性(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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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性(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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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编制(10分) |
测算依据(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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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管理(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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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管理(30分) |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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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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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期评估(2分) |
执行中期评估(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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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监控(5分) |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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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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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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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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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6分) |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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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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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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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控制度管理(2分) |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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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6分) |
预算公开(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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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算公开(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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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信息公开(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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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评价(5分) |
绩效评价开展(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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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价结果应用(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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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绩效情况(45分) |
履职成效(20分) |
部门特性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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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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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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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培养(5分) |
|
||
满意度(10分) |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
|
|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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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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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无下属单位。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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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20分) |
(10分) |
必要性 |
5 |
|
可行性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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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明确性 |
5 |
|
|
合理性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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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
(7分) |
资金分配 |
3 |
|
资金使用 |
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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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 |
执行规范 |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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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性指标70分) |
(20) |
完成数量 |
5 |
|
完成质量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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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时效 |
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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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成本 |
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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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分) |
经济效益(可选项) |
4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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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可选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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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可选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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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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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效率(可选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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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效率(可选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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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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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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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预付及预收款项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2010601行政运行,指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2010605财政国库业务,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2010607信息化建设,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2010699其他财政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纠纷。
12.农林水支出.2130899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反映各级财政部门用于除上述方式以外的其他普惠金融发展的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2210201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表二:收入决算表
附表三:支出决算表
附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表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附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附表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附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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