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扶贫开发资金实施方案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6-10-28    浏览量:次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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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关于下达2016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扶贫开发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16〕137号)下达我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00万元,项目主要在城北镇石庙村等31个贫困村实施,实施方案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已上报省市扶贫移民局、财政厅(局)备案,现将实施方案予以公示:

项目名称:财政专项扶贫开发项目

项目资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00万元

项目地点及补助金额:城北镇石庙村70万元、东宝镇迎春村105万元、高池乡胜利村35万元、国光乡石堰村70万元、江石乡梨垭村77万元、龙源镇登云村70万元 、马灯乡双坪村70万元 、涂山乡涂山村70万元、碗泉乡石靴村70万元 、西庙乡清潭村79.5万元、香沉镇龙台村70万元、盐店镇莲花村17.5万元、演圣镇天马村87.5 万元、羊岭镇青柏村105万元、长岭乡金像村 70万元、正兴乡三元村70万元、柘坝乡龙柏村70万元、禾丰乡三尖村105万元、摇铃乡山岭村70万元、公店乡平乐村105万元、柏垭乡程山村 19万元、柳沟镇四五村 42万元、下寺镇麻柳村 52.5万元、剑门关桂花村70万元、田家乡共和村70万元、公兴镇文林村70万元、龙源镇青杆村70万元、鹤龄镇青木村35万元、羊岭镇大堰村35万元、演圣镇龙滩村35万元、公兴镇凤凰村15.1万元。

项目期限:2016年9月---2016年12月

项目内容:新建村组道路57.14公里。

补助标准及对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按照35万元/公里补助。

监督电话:剑阁县扶贫移民局 0839-6600050

剑阁县财政局 0839-6601878

 

剑阁县扶贫开发和移民工作局

剑阁县财政局

2016年10月28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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