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及“三公”经费决算报表

发布日期:2016-08-24    浏览量:次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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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单位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合作医疗方针、政策。结合我县实际,拟定推行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二是负责合作医疗定点服务医疗机构的资格审查和农民在县内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的审核、报销等日常业务工作;三是配合搞好乡镇农村合作医疗机构的管理和业务指导;四是配合县财政部门组织筹集、管理好合作医疗基金;五是负责协调医疗运行中发生的争议,为合作医疗的参加人员提供咨询服务;六是开展调查研究,协助解决合作医疗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单位概况
  剑阁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属于财政全额预算事业单位,本单位一级决算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本单位收入决算总额为2599.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599.6万元。
  2015年本单位支出决算总额为2599.6万元,其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598.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其他相关工作任务。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本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专项业务配套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598.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用于本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及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专项业务配套的经费支出
  (二)住房保障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
  2015年本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1.2万元,较2014年有所下降。主要是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有关要求,强化管理,严控因公临时出国(境)规模,规范公务接待活动,加强公务用车管理。
  (一)公务接待费
  2015年公务接待费1.2万元,公务接待 30 批次,共计 237  人,主要用于接待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检查、考核,参观、学习、业务培训等公务活动。

(二)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参加上级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 0 个,出国(境) 0 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0万元,
  截至2015年12月底,共有公务用  0 辆,其中:轿车  0 辆、越野车  0 辆、其他车型 0  辆。
  2015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  0 万元,用于保证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执行公业务活动,开展基层工作调研,工作检查等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单位2015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日常运转而开支的运行经费,合计0万元。

     附表一:2015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决01表)
     附表二: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决01-1表)
     附表三:2015年收入决算表(财决03表)
     附表四:2015年支出决算表(财决04表)
     附表五: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08-1表)
     附表六:2015年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附表七:2015年政府采购情况表

剑阁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

2016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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