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救助工作的通知(已废止)

发布日期:2016-01-19    浏览量:次    来源:广元市剑阁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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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府办函〔2016〕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剑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认真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救助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15〕139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救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帮扶和救助工作,是事关家庭和睦、社会稳定、民族未来的大事要事,是扎实推进精准扶贫、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的急事难事分内事。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定期研究、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合力推进,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二、健全机制,各司其责

建立健全政府、学校、家庭、群团组织、社会“五位一体”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救助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法制保障的关爱救助工作机制,形成上下之间、条块之间、部门之间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县政府妇儿工委:负责统筹协调,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救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牵头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负责对各乡镇和成员单位工作进行考核、评估。

各乡镇:是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救助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留守儿童情况排查、台账建立、困难发现和受理审核等职责,重点掌控辖区内所有学龄前和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家庭生活困难、监护人缺失、事实上无人抚养、残障等留守儿童信息收集、动态管理和关爱救助工作。负责落实包村干部、村社干部和“五老”人员与辖区内每一名留守儿童结对联系,了解掌握其学习生活情况;负责对辖区内困境儿童组织救助,并积极争取县级相关部门支持,确保困境儿童救助到位。

县教育局:负责建立留守学生台帐,建立教职工结对帮扶留守学生制度,落实班主任、任课教师与留守学生结对;负责特困留守学生经费减免,组建留守学生之家并开展活动;负责科学规划建设农村寄宿制学校,优先保证农村留守学生寄宿需要,负责落实家庭困难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政策,改善留守学生学习生活条件;负责做好全县义务教育阶段的控辍保学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建立全县孤儿基本情况台账,落实孤儿福利政策;将符合条件的困难农村留守儿童家庭纳入农村低保范畴,做到应保尽保;对家庭成员患重病、子女入学困难的特困家庭及时给予重点救助;对符合条件的患重大疾病的儿童落实大病医疗救助,多方位、多层面保障困难留守儿童生活。

县卫计局:负责组织医疗队深入村(社区)、学校、家庭,为留守儿童开展营养指导、生长发育监测、健康体检、常见病诊疗等义诊活动,免费建立留守儿童健康档案,了解农村留守儿童的健康状况;负责组织专业人员对留守儿童开展心理疏导、精神慰藉工作,掌握家庭生活和情绪变化,做好化解疏导、励志自强等引导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加大对侵害留守儿童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对涉及留守儿童的侵害行为及时出警处置,符合刑事立案条件的应迅速立案侦查,帮助受侵害留守儿童脱离困境。

县司法局:负责做好对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留守儿童及家庭的法律援助;组织到各学校开展法律知识讲座、法制宣传展览,通过以案说法、模拟小法庭等活动,加强对留守儿童的法制教育,增强留守儿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提高应对不法侵害的能力。

县人社局:负责加大就业创业扶持力度,鼓励有留守儿童的务工人员返乡就业创业,开展各类培训,为他们提供信息、小额贷款等服务。

团县委:负责整合青年社会组织与志愿者的力量,组建具有社会责任心、具备一定管护能力、相对稳定的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志愿者队伍,常态化开展关爱活动;负责对接高校大学生志愿者队伍,开展留守儿童关爱活动,与留守儿童结成对子,为留守儿童提供心理咨询和专业化服务;负责加强阵地建设,在条件成熟的村(社区)建立留守学生(儿童)之家,组织开展关爱活动。

县妇联:负责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留守儿童关爱服务,结对帮扶慰问留守儿童;负责加强对留守儿童家长家庭教育和指导,树立和强化家长法律意识,教育引导家长切实履行监护人责任;负责做好学龄前留守儿童的关爱救助工作。

县残联:负责建立残疾留守儿童台帐,组织社会力量参与残疾留守儿童结对帮扶,落实对残疾困难留守儿童救助,确保其正常学习生活需求。

县级各部门:要将留守儿童关爱帮扶工作纳入联系村工作重要内容,负责与所联系村留守儿童一对一结对帮扶,确保不留空白。

三、强化落实,确保实效

(一)认真摸排,建立台账。各乡镇要进一步完善对所辖区域农村留守儿童基本情况的排查,摸清留守儿童基本情况,填报《剑阁县留守儿童基本情况明细台账》和《剑阁县留守儿童基本情况汇总表》,切实做到排查不漏一户、问题不留死角,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县民政局要进一步对全县孤儿情况进行调查,摸清全县孤儿基本情况,填报《剑阁县孤儿基本情况明细台账》。县残联要进一步对全县残疾儿童情况进行调查,摸清全县残疾儿童情况,填报《剑阁县残疾儿童基本情况明细台账》。

(二)认真分析,形成报告。各乡镇、相关责任部门要加强沟通衔接,围绕排查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形成专题分析报告。分析报告内容包括:农村留守儿童基本情况及面临的问题,目前关爱救助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的不足,具体关爱举措。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县委宣传部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微信等宣传媒体,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积极宣传我县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的经验和做法,树立一批正面典型,发出好声音,凝聚正能量。

   (四)强化督查、严肃问责。县政府妇儿工委和县委县政府目标督查室将按照工作职责和分工,不定期开展留守儿童关爱救助工作督查。对认识不足、工作不力、措施不实、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问责。

各乡镇、责任单位将专题分析报告和表格(附电子文档)请于2016年1月31日前报送县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县妇联),联系电话:6603858

 

附件:1.剑阁县留守儿童基本情况汇总表

       2.剑阁县留守儿童基本情况明细台账

       3.剑阁县孤儿基本情况明细台账

       4.剑阁县残疾儿童基本情况明细台账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月18日


剑府办函〔2016〕3号 附件.doc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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