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松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建立健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长效机制》(第23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是省委、省政府在2008年开始启动的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近年来,全县上下齐心协力,多措并举,环境基础设施逐步完善,城乡环境面貌发生了较大变化,城乡环境秩序逐步规范,全民环境意识逐步加强。党的十九大作出了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部署,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是实现这一战略部署的一项重要内容之一,世忠书记在很多重要会议上多次强调要抓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县委、县政府一如既往地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到乡镇和部门的年终目标考核内容,今年4月又组织召开全县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会议,足见此项工作的重要性。为此,我局作为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主要职能部门,一是重新调整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和县治理办负责人;二是认真按照省市治理工作安排部署,积极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各项目标任务完成;三是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精神,统筹推进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四是建立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责任机制、问题整改机制、目标考核机制、督查通报问责机制等长效机制,确保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常态化开展。
最后,感谢你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你工作顺利、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联系人:冯天强;联系电话:13981203119)
剑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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