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城市管理局2017年度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签情况审计结果
(2018年11月12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8 年 3 月 至 2018 年 4 月,剑阁县审计局对剑阁县城市管理局2017年度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签情况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剑阁县城市管理局为县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县财政局批复县城管局 2017 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1675.24万元,其中年初预算449.06万元;年内追加1226.18万元(人员经费追加6.18万元、项目经费追加1220.00万元)。当年财政拨入经费925.54万元,年末欠拨749.70万元。年终决算支出总额为775.24万元,年末结转900.00万元。审计结果表明,县城管局本次审计的2017 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 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1.年初预算编制不细化。
2.年终决算编报不准确。
3.超财政预算列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55万元。
4.超范围无预算列支费用8.72万元。
5.超范围发放津补贴12.78万元。
(二)其他方面问题
1.城管执法不到位,减征预算收入11.38万元。
2.城管执法标准不一致。
3.城管执法档案管理不规范。
4.会计核算不规范。
5、账实不符,部分资产未纳入固定资产进行规范管理。
6、工程项目管理不严。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 计决定书。对年初预算编制不细化、年终决算编报不准确问题,要求今后改正;对超财政预算列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问题,要求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对超范围无预算列支费用问题,要求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对超范围发放津补贴问题,要求收回违规发放资金,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对城管执法不到位、城管执法标准不一致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法和规范裁量标准;对城管执法档案管理不规范问题,要求完善执法档案管理办法;会计核算不规范;对账实不符,部分资产未纳入固定资产进行规范管理等问题,要求改正并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对工程项目管理不严问题,要求加强管理。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建议:县城管局应进一步规范、加强预算管理、资产管理和城管执法等工作。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目前,县城管局对超范围发放的津补贴,已从个人工资中扣除并上缴财政;对城管执法档案管理不善人员已给予辞退处理;对未部分纳入固定资产核算的已调账处理;对于其他问题,正在整改落实当中,其整改报告已于2018年8月报送我局。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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