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6年我镇共脱贫118户 338人。实施易地搬迁89户262人。 2016年引进龙头企业巨鑫公司总投资1.4亿元建设万头种猪养殖场,并采取“育肥猪代养”模式,带动了周边15个村3200余户的发展。并采取“合作社+农户”模式,建成生猪、土鸡、山羊、烤烟、农机等17个专业合作社,全镇100%的贫困户全部进入了合作社。投入200万元,在红彤、龙石标改山坪塘16口、烟水池20口,新增蓄水量20万立方米,改善灌溉面积3000余亩。投入320万元,完成全镇安全饮水项目。投入600多万元,完成登云、先化等村的土地整理项目1800亩。投入75万元对用电困难村进行了改造。投资80余万元,对剑南路沿线等地改造土坯房245户。投资2400万元实施土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农村居民点26个,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打下了坚实基础。争取项目资金360余万元,在场镇建日处理污水600吨的污水处理厂一处。
三、部门概况
龙源镇人民政府成立于1958年5月,属财政预算一级行政事业单位,执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编制人数为25人,其中:行政19人、事业5人、工勤1人.实有人数为25人。
四、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剑阁县龙源镇人民政府本年收入合计973.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73.52万元,占100%。
2016年剑阁县龙源镇人民政府本年支出合计973.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0.35万元,占63.72%;项目支出353.17万元,占36.28%。
五、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剑阁县龙源镇人民政府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973.52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08.64万元,增长46.42%。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剑阁县龙源镇人民政府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73.5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308.64万元,增长46.4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剑阁县龙源镇人民政府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73.5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7.97万元,占21.36%;教育支出23.76万元,占2.4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2.48万元,占2.3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84万元,占3.58%;医疗卫生支出16.06万元,占1.65%;城乡社区支出11.28万元,占1.16%;农林水支出640.48万元,占65.79%;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7.52万元,占0.77%;住房保障支出9.12万元,占0.9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 : 2010104人大会议2016年决算数为2.80万元,完成预算100%,2010108代表工作2016年决算数为0.20万元,完成预算100%,2010301行政运行2016年决算数为165.13万元,完成预算100%,2010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6年决算数为39.55万元,完成预算100%,2011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6年决算数为0.30万元,完成预算100%。
2.教育:2050999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23.76万元,完成预算100%。
3.文化体育与传媒:2070101行政运行2016年决算数为5.93万元,完成预算100%,2070109群众文化2016年决算数为0.79万元,完成预算100%,2070401行政运行2016年决算数为12.97万元,完成预算100%,20704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6年决算数为1.57万元,完成预算100%,2070406电影 2016年决算数为1.23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29.68元,完成预算100%,2080805义务兵优待2016年决算数为5.17元,完成预算100%。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0501行政单位医疗2016年决算数为12.13万元,完成预算100%,2100717计划生育服务2016年决算数为3.93万元,完成预算100%。
6.城乡社区支出:2120101行政运行2016年决算数为6.28万元,完成预算100%,212050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2016年决算数为5.00万元,完成预算100%。
7.农林水支出:2130122农业生产支持补贴2016年决算数为0.60万元,完成预算100%,2130142农村道路建设2016年决算数为71.00万元,完成预算100%,2130152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2016年决算数为12.80万元,完成预算100%,2130199其他农业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77.44万元,完成预算100%,2130701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2016年决算数为65.00万元,完成预算100%,2130705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2016年决算数为413.65万元,完成预算100%。
8.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150801行政运行2016年决算数为7.52万元,完成预算100%。
9.住房保障支出:2210201住房公积金2016年决算数为9.12万元,完成预算100%。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剑阁县龙源镇人民政府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20.3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95.5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88.97万元、津贴补贴64.32万元、奖金5.7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9.6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2.88万元、生活补助284.84万元、住房公积金9.12万元。
公用经费124.8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86.49万元、印刷费1.55万元、水费2.07万元、电费3.35万元、邮电费2.07万元、差旅费8.33万元、劳务费8.50万元、工会经费0.51万元、福利费1.28万元、其他交通费7.8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82万元。
八、“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剑阁县龙源镇人民政府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55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55万元,完成预算100%。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接待量减少。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0.50万元,下降16.39%,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50万元,下降16.39%。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接待量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55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0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00万元,。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2.5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99批次,849人,共计支出2.5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上级检查、审计、督察等工作接待、金额2.55万元。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剑阁县龙源镇人民政府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剑阁县龙源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4.80万元,比2015年增加34.31万元,增长36.31%。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剑阁县龙源镇人民政府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剑阁县龙源镇人民政府公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3个,涉及财政资金221.00万元,覆盖率达到22.70%。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2010104人大会议指各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2010108代表工作指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2010301行政运行指政府机关(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2010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政府机关(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2011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纪检监察机关(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教育:2050999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指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中的具体项目以外的支出。
9.文化体育与传媒:2070101行政运行指政府用于公用文化设施、艺术表演团体及文化艺术活动行政机关(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2070109群众文化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2070401行政运行指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行政机关(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2070402 般行政管理事务指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行政机关(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2070406电影指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等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2080805义务兵优待指义务兵优待方面的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0501行政单位医疗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2100717计划生育服务指计划生育服务支出。
13.城乡社区:2120101行政运行指城乡社区管理行政机关(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2120501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指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及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14.农林水:2130122农业生产支持补贴指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对农业生产资料补贴、技术化补贴,推广先进适用农机农艺技术等方面的支出;2130142农村道路建设指用于农村公路、乡村道路建设方面的支出;2130152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指按规定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的补助支出;2130199其他农业支出指农业支出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2130701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指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2130705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指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15.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215080行政运行指中小企业管理行政单位 (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住房保障:2210201住房公积金指行政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2.“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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