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农业厅《关于同意创建农业社会化服务示范县实施方案的函》(川农业函〔2018〕647号)和《剑阁县2018年农业社会化服务示范县项目实施方案》,经研究,决定就剑阁县2018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示范县项目(购买服务)实施主体遴选进行公告。
一、申报时间
2019年1月24日9:00至2019年1月29日15:00。
二、申报对象
剑阁县行政区域内从事粮油生产社会化服务,具有主要粮油作物耕、种、防、收服务能力的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以下简称主体)。
三、申报条件
(一)在剑阁县食品药品和工商质监局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具有新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和单位银行开户账号,并达到五有标准,即:有营业执照、公章、挂牌、规章制度、办公场所场地。
(二)注册登记时间在2018年12月31日以前,具有一定的农业生产作业服务经验,拥有能够完成拟承担水稻或玉米全程农业生产服务的各类机械设备(耕、种、防、收四个环节的农用机械至少各二台以上)及专业人员(技术指导人员和挂证上岗的农机操作人员,无技术人员的需与当地农业服务中心签定技术指导协议)。
(三)依法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没有税收、银行征信方面的不良信用记录。
四、实施范围
规划在水稻、玉米主产区的普安、柳沟、武连、开封、王河、元山、金仙、公兴、白龙、鹤龄10个片区,集中购买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对种植大户及其周边农户进行全程服务,实施面积4万亩,其中水稻2万亩,玉米2万亩。
五、补助标准及服务要求
(一)补助标准
作物品种 | 服务环节 | 服务数量(亩、吨) | 补贴标准 | 作物品种 | 服务环节 | 服务面积(亩) | 补帖标准 |
水稻 | 集中育秧 (机械化播种) | 200 | 420元/亩 | 玉米 | 机耕 | 20000 | 24元/亩 |
机耕 | 20000 | 36元/亩 | 机播 | 20000 | 15元/亩 | ||
机插 | 20000 | 36元/亩 | 机防 | 20000 | 15元/亩 | ||
机防 | 20000 | 36元/亩 | |||||
机收 | 20000 | 36元/亩 | 机收 | 20000 | 30元/亩 | ||
烘干 | 12500吨 | 72元/吨 | |||||
秸秆处置 | 20000 | 9元/亩 | 秸秆处置 | 20000 | 6元/亩 | ||
废旧农膜、农药包装袋等废弃物回收 | 20000 | 6元/亩 | 废旧农膜、农药包装袋等废弃物回收 | 20000 | 3元/亩 |
六、申报材料
七、定标原则
八、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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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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