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剑阁县土地房屋征收中心总编制20名,其中事业编制管理岗位20人。在职人员总数19人,其中事业编制管理岗位18人,事业工勤人数1人。
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土地房屋征收法律、法规及政策,制定我县土地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安置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实施我县行政辖区内国有土地、集体土地及土地上房屋的征收、拆迁补偿安置工作。
(三)代表县人民政府审查乡镇人民政府拟定的土地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并指导、监督方案的具体实施。
(四)承担耕地转用、土地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审查、实施和监督工作。
(五)负责涉及全县土地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安置信访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六)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土地房屋征收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147.64万元较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3762.95万元增长-96%;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147.6372万元,较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3762.95万元增长96%。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147.6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27.86万元,公用支出19.78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1万元,与2016年预算持平。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报表(表一至表五)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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