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我县举行“3.12”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表彰仪式,表彰奖励大学生何鑫、罗东来等五位同志见义勇为先进事迹。县委副书记、县长张世忠,县委副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大勇,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明学,副县长、公安局长罗宏出席仪式并为受表彰先进个人颁奖。
仪式宣读了《剑阁县人民政府关于<授予何鑫、罗东来等五位同志“见义勇为公民”荣誉称号并予以奖励的决定》。县领导张世忠、张大勇、杨明学、罗宏分别为“3.12”见义勇为牺牲的先进个人何鑫、罗东来的父母,以及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杨珂焓、罗清扬、王一帆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
大家一致认为,这五位大学生虽是普通人,却在危急时刻挺身而出,见义勇为,用行动践行了当代雷锋精神,他们身上闪耀着中华民族舍己救人的优秀品质,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体现,他们的壮举奏响了生命的最强音,是我们学习的榜样,是雄关儿女的骄傲。全县人民亦将化悲痛为力量,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同舟共济,弘扬英雄正气,为建设更加温暖和谐、幸福美丽的剑阁而努力奋斗!
仪式期间,与会人员一起聆听了由我县音乐爱好者为缅怀何鑫、罗东来同学见义勇为先进事迹所创作的歌曲《让爱回家》,《让爱回家》的词曲作者及演唱者还为“3.12”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及其亲属赠送了歌曲专辑。
据了解,今年3月12日22时30分,何鑫、罗东来等五名大学生,途经下寺镇剑门花园清江河畔时,听到河里有人呼救,随即手拉手展开救援。然而不幸的是,站在河堤斜坡最前面的何鑫、罗东来却在施救过程中掉落河中,献出宝贵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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