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白龙镇人民政府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2020-08-27    浏览量:次    来源:广元市剑阁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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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白龙镇人民政府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剑阁县白龙镇人民政府职能简介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剑阁县白龙镇人民政府2020年重点工作

1、提升巩固脱贫攻坚成效。

持续抓好产业就业扶贫、集体经济发展和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巩固提升已脱贫村规划项目。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格问责问效,鲜明重实干、重实绩导向。

2、全力度抓项目投资。

一是加快集镇项目建设。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联席调度和目标管理机制,压紧问题梳理、研判决策、交办落实等环节链条,加快推进白龙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二是动态掌握白龙华府二期项目建设。及时跟踪服务,确保项目实物投资量和形象进度,实现调度、督查、管控全程化,高效率、快节奏推进该项目建设,确保白龙华府房地产项目成为集镇的一个新亮点。三是做实项目争取。继续紧紧抓住省上实施第二轮“百镇建设示范行动”的有利契机,积极主动向省争取专项资金和配套资金。强化招商引资,依托返乡创业示范园,积极引进一批重点项目。四是强化要素保障。全面完成新征土地的资金兑付工作,处理好各项遗留问题,新区土地开发创造条件。启动春风工业园区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积极盘活集镇闲置用地,完成市政基础设施功能配套。做好集镇水、电、气等要素协调保障工作,让群众吃上干净水,保障燃气供应。

3、全视野抓产业发展。

一是持续做优现代农业。牢牢把握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突出抓好建基地、创品牌、搞加工等重点工作,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新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发展,不断提升农产品质效。二是全面发展现代商贸服务业。优先发展电子商务、现代物流、健康养老等新兴先导型服务业,把白龙建成剑阁南边区域性商贸服务中心。加快农村物流网络和电商平台建设,推进电商下乡、农产品进城。依托白龙中心敬老院和养老服务中心,深入推进白龙区域性农村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试点镇工作,加快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构建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努力让老人颐养天年。三是大力发展工业经济。以返乡创业园建设提升为依托,推进工业小镇建设。启动工业小镇规划编制,完成工业园区土地利用规划编制。

4、全维度抓民生改善。

一是扎实做好民生实事。统筹推进高校毕业生、征地农民、城镇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抓好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建筑领域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落实社会救助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保障低收入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库区移民后扶工作,推进库区振兴发展。二是协调发展社会事业。做好白龙小学义务教育发展均衡县迎接国家验收工作。加强基层卫生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标准化。大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三是切实维护安全稳定。巩固提升“法律七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落实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机制,切实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狠抓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加强大调解体系建设,创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成第三方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四是深化“平安白龙”建设,加强平安法治村“六个一”和“两排查一建设”工作,持续推进“雪亮工程”建设和网格化服务管理。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及时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加大违法犯罪活动打击力度,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5、全触角抓生态建设。

一是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持续抓好集镇畜禽禁养区关停工作,做好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二是大力推动乡村振兴。三是全面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完善镇村垃圾收集处理工作运行机制,持续推进建筑施工、道路扬尘、秸秆焚烧和垃圾燃烧整治,稳步提升全镇空气环境质量。四是严格水资源管理,确保白龙镇集镇饮用水水源水质稳定达标。五是全面推进河长制,强化镇村两级河长责任,加大白龙炭口河、龙洞河等主要等河流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六是强化土壤污染防治。推进农村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减少农药、化肥使用量,确保农村环境质量持续优化。同时要完成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约束性指标任务。七是开展法治林区、平安林区建设,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森林防火。八是在城乡群众中大力倡导绿色生活、绿色消费、绿色出行。

6、全领域抓依法治镇。

一是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履行职责,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健全完善城市规划、土地出让、财政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决策机制,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确保依法、民主、科学决策。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认真落实镇人大决议、决定,扎实办理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加强行政、审计监督,接受司法监督,高度重视社会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二是改进政务服务。深化“放管服”改革,继续清理规范行政权力,建立完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开展乡镇政府责任清单试点工作。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和实体政务大厅融合发展。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强化企业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运用。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三是提升工作效能。持续开展“双提双破”活动,深化“马上办”服务,加强督查督办和效能监督,坚决整治庸政懒政怠政和拖沓敷衍行为,解决办事难问题,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四是强化廉政建设。自觉尊崇党章、遵守党规,加强政府系统党的建设。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省、市县委相关规定,坚决整治“四风”突出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强化环境保护、工程招投标、扶贫项目资金等重点领域监管,持续深入查处各种不正之风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行为。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人员情况

剑阁县白龙镇人民政府总编制159名,其中行政编制57名,事业编制95名,工勤编制7名。在职人员总数127人,其中行政人员48人,参公人员0人,事业人员63人,工勤人员6人,三支一扶4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63人。固定资产总额1699.92万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剑阁县白龙镇人民政府属财政预算一级行政事业单位,执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剑阁县白龙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文化旅游体育及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剑阁县白龙镇人民政府2020年收支总预算33718699.47元,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7716616元,比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6002083.47元,主要原因是剑阁县行政区划调整,将原广坪乡、原摇铃乡、原禾丰乡、原碑垭乡划入白龙镇,因此2020年收支预算总额增加。 

三、(一)收入预算情况
  剑阁县白龙镇人民政府2020年收入预算33718699.47元,其中:上年结转9701828.76元,占28.77%;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016870.71元,占71.23%。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阁县白龙镇人民政府2020年支出预算33718699.47元,其中:基本支出25907107.47元,占76.83%;项目支出7811592元,占23.1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白龙镇人民政府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3718699.47元,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6002083.47元,主要原因是剑阁县行政区划调整,将原广坪乡、原摇铃乡、原禾丰乡、原碑垭乡划入白龙镇,因此2020年收支预算总额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016870.71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701828.76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283725.63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13845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46982.92元、卫生健康支出750688.46元、城乡社区支出2118570.87元、农林水支出11538385.9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83690.69元、住房保障支出6379810元、其他支出3000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阁县白龙镇人民政府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4016870.71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16300254.71元,主要原因是剑阁县行政区划调整,将原广坪乡、原摇铃乡、原禾丰乡、原碑垭乡划入白龙镇,因此2020年收支预算总额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243725.63元,占42.6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13845元,占3.8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46982.92元,占6.44%;卫生健康支出750688.46元,占3.13%;城乡社区支出1088570.87元,占4.53%;农林水支出8759557.14元,占36.47%;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83690.69元,占0.76%;住房保障支出529810元,占2.2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10243725.63元,主要用于:剑阁县白龙镇人民政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913845元,主要用于:剑阁县白龙镇人民政府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文化、广播人员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1546982.92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750688.46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城乡社区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2118570.87元,主要用于:剑阁县白龙镇人民政府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村建环卫中心人员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及城乡环境事务支出。

6、农林水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8759557.14元,主要用于:剑阁县白龙镇人民政府村组干部、离职干部的生活补助、基层组织经费及公共服务运行支出。

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183690.69元,主要用于:剑阁县白龙镇人民政府社会事业服务中心企业办人员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8、住房保障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为529810元,主要用于: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白龙镇人民政府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3144770.71元,其中:
人员经费17879944.79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5264825.92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白龙镇人民政府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85725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85725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执行中,县财政根据各单位上报的2020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剑阁县白龙镇人民政府将及时公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9年预算增加242.98%。主要原因是剑阁县行政区划调整,将原广坪乡、原摇铃乡、原禾丰乡、原碑垭乡划入白龙镇,因此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增加。
  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上级检查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2020年我镇无公务用车。 

 2020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白龙镇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000元,其中:上年结转儿童之家经费3000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白龙镇人民政府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剑阁县白龙镇人民政府属于一级机构,没有下属机关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剑阁县白龙镇人民政府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剑阁县白龙镇人民政府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垃圾清运车4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0年剑阁县白龙镇人民政府50000元以上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八)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厅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剑阁县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表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剑阁县白龙镇人民政府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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