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总编制17名,其中行政编制8名,参公编制4名,事业编制4名,工勤编制1名。在职人员总数14人,其中行政人员6人,参公人员3人,事业人员4人,工勤人员1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固定资产总额141.9万元。
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中央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研究起草、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二)研究拟订全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县级部门“三定”规定,指导县乡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评估改革效果。参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行政区划调整的有关工作。
(三)拟订全县各级行政编制、政法专项编制总额分配方案,审核呈报跨层级调整行政编制事项。负责全县行政事业编制总量控制和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对县直机关和县属事业单位使用空缺编制补充人员进行核批。
(四)负责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县人大、县政协机关,县法院、县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县委机关、县人民团体机关、乡镇机关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协调县级部门之间及县级部门与乡(镇)之间的职责分工。指导县级部门行政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五)研究拟订全县事业单位改革方案和事业单位编制标准及实施意见,负责县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审核县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方案,负责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职责的审核工作。
(六)监督检查全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及机构编制规定执行情况,建立机构编制工作考核评估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
(七)负责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八)拟定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政策、制度、办法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监督并推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对县级部门(单位)取消、保留或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组织协调、监督,实施动态管理;组织开展对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调查研究、评估分析;承担县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分工工作;承担县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九)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委编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预算情况说明
县委编办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168万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164万元增加0.97%;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168万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164万元增加0.97%。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13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21万元,公用支出14万元。
部门专项项目预算33万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无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3万元。其中:无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费预算3万元,与2017年预算一致。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
编办: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xls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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