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剑阁县林果电商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0-11-06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县商贸合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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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商务厅《2018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建设项目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商市建〔2018〕36号)精神,按照《剑阁县2018年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总体要求,拟建设林果电商化示范基地1个,符合申报条件的主体可申请竞争性立项。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实施剑阁县林果电商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的主体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

2.在县内注册登记并正常经营2年及以上的涉农企业;

3.在本县范围内有一定规模的生产基地;

4.申报的产品必须有自主申请并已取得注册商标;

5.有执行力较强的人才队伍;

6.有一定农产品电商化处理基础;

7.有成熟的线上线下电商销售渠道和业绩;

8.有较强市场统筹和投融资能力;

9.有良好的信用,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无不良记录。

以上九项,缺少任何一项的,不得参与申报。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建设任务

 建成林果电商化示范基地1个。完善林果采摘(分选)、收储、检测等设施设备,拓展线上线下销售渠道,实现林果集配功能,探索发展林果订单式种植、加工、电子商务销售为一体的新农人模式。

计划总投资不低于138万元,其中使用中央资金60万元,企业自筹不低于78万元。

(二)项目投资方式。由承办主体根据实施方案自主建设,政府予以中央财政资金补贴。

三、评审程序

1.初审阶段:申报主体向县商贸合作中心提交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纳税记录、征信记录等佐证资料,初审合格进入第二阶段。

2.现场踏勘:县商贸合作中心组织相关人员踏勘申报主体的生产基地,踏勘合格进入第三阶段。

3.保证金:现场踏勘合格单位向指定账户缴纳保证金4万元。在规定时间内有效足额缴纳保证金的单位进入综合评审。

4.综合评审阶段:县商贸合作中心组织相关部门专业人员对参加竞争性立项主体进行综合评审,评定出最优的主体为示范基地实施备选单位进入公示名单。

5.公示阶段: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天(自然天)。公示无异议的单位为项目实施单位。

四、评审办法

1.评审团组成:综合评审由县商贸合作中心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团由县商务经合局1人、商贸合作中心1人、县农业农村局1人、县扶贫开发局1人、县林业局1人共5人组成。

2.评审程序:

①县商贸合作中心介绍初审和缴纳保证金情况。

②参加竞选的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现场演讲,介绍单位基本情况及如何实施项目。

③评审团成员根据演讲和资料情况进行现场打分。

④现场唱分、现场公布评审结果(以评审团成员所打分数加权平均分最高者胜出)。

3.评审监督:评审会由县纪委监委、县财政局相关人员现场监督。

五、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9日至2020年11月13日,每天8:3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1日17:30以后不再受理。

地址:剑阁县下寺镇剑门大厦17楼电子商务服务股。

联系人:张力方。

联系电话:0839-6602699。 

剑阁县商贸合作中心

2020年11月5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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