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考调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9-07-04    浏览量:次    来源:中共剑阁县纪委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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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剑阁县纪委

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

关于公开考调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干部队伍建设,增强工作力量,提高专业化水平,拟公开考调一批公务员。现公告如下:

一、考调名额

考调公务员10名,全部统筹安排到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

二、考调对象及条件

(一)考调对象

全省范围内已进行公务员(参公)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下同)。

(二)考调条件

1.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3年7月3日及以后出生)。

2.中共党员。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4.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参加考调的人员报名,须征得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6.符合拟考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以上年龄、工作经历时间等的计算均截至发布公告当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考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党纪政务(政纪)处分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考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4日至7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照常报名)。

2.报名地点:中共剑阁县纪委组织部(中共剑阁县委办公楼二楼)。

3.填报信息和提交资料。(1)报名者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考调岗位、范围、条件和有关政策规定等内容,根据自身实际进行报名;(2)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公务员(参公)登记表,以及考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进行现场报名。(3)报名人员经资格初审合格后,填写《中共剑阁县纪委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公开考调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资格初审的结果仅作为参加笔试的依据,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审查结果告知报考者并说明理由。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工作始末,任何环节审查出不符合考调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即取消考调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根据资格审查情况,此次公开考调的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考调岗位人数之比不低于2:1,未达到此比例的,调减岗位考调名额或取消考调岗位。

(二)考试

此次考调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法进行,由中共剑阁县纪委、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共同组织。总成绩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内容以报考岗位的工作职责和基本知识为主。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考调人数 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后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对象。

(三)考察

考察由中共剑阁县纪委、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组织,考察内容为考察考调人员在本单位的思想政治素质、个人表现,工作业绩、协调处理问题的能力。

(四)体检

考察结束后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公示

中共剑阁县纪委、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对拟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考调条件的,取消考调资格。因取消资格出现的空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递补。经公示无异议者,在公示期满后,由用人单位通知相关人员按要求办理调动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考调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由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中共剑阁县纪委干部监督室对整个工作进行监督,受理有关考调工作的投诉举报。

1.咨询电话:中共剑阁县纪委  0839-6607295  13881263875

2.监督电话: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 0839-6712380

附件:《中共剑阁县纪委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关于公开考调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剑阁县纪委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

2019年7月4日

附件:《中共剑阁县纪委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关于公开考调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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