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等农业领域(以下简称农业)的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以及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农业方面的决策部署,拟订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的规范性文件,参与拟订涉农财税、价格、金融保险等政策,提出农业产业保护的政策建议,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2.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3.指导粮油、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工作,组织落实促进粮油、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拟订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有关财政性资金安排、财政政策和项目的建议意见并指导实施;配合县级财政部门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有关项目。参与组织实施种粮农民补贴、畜牧水产良种补贴和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
4.指导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组织拟订优势特色效益农业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等政策与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政策和主要农产品进口建议,研究制订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负责指导全县休闲农业发展;负责生猪屠宰管理;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有关工作。
5.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组织开展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拟订农产品质量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和质量追溯,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依法组织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产品认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和监督管理。
6.组织开展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承担农作物种子(种苗)、食用菌种、蚕种、草种、种畜禽、水产种苗、农药、肥料、兽药(渔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生产资料的许可及监督管理职责,监督管理兽医医疗器械、肥料;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依法开展农资市场秩序的整顿、规范和农资打假工作;承担渔政、渔港、渔船、渔机、网具的监督管理职责。
7.指导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动植物防疫检疫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对县内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上报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担县内从境外引进农作物种子(种苗)检疫工作,牵头管理外来农业物种;组织兽医医政和兽药药政药检工作。
8.承担农业防灾减灾责任,监测、核实、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种苗、化肥、兽药(渔药)等农业生产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物资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9.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信息服务。
10.制定全县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县级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组织农作物、畜禽、水产养殖等新品种育种攻关和农业先进技术引进、试验、示范,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的安全监督管理。
11.负责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依法管理耕地质量,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并指导实施;运用工程设施、农艺、农机、生物等措施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
12.负责农村能源建设和资源环境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农业资源环境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提出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政策建议,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等发展;会同有关部门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
13.负责水产渔政工作。拟定渔业发展和渔业资源保护利用规划;负责全县渔业生产,指导水产品加工、流通和市场建设;负责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和水生动物的防疫、检疫以及渔药、渔饲料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负责水生生物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实施渔业环境监测;协调仲裁重大渔事纠纷,查处重大渔政案件,牵头查处渔业污染事故;负责全县渔业船舶登记检验和各类渔业项目审查;指导渔业安全生产。
14.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职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农民教育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的有关工作。
15.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参与拟订农业对外开放政策和外向型农业发展规划,指导外向型农业发展;组织开展农业“引进来”和“走出去”战略,促进农业贸易工作,组织开展农业领域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援外项目。
16.负责全县国有农场土地的保护、利用和管理,指导国有农场的改革与发展。
17.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8.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重点工作
2020年全县“三农”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省、市“三农”工作决策部署,坚持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做好“三农”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统筹谋划和推进,对标对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集中力量完成打赢脱贫攻坚战和补上全面小康“三农”领域突出短板两大重点任务,持续抓好农业稳产保供和农民增收,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提升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确保脱贫攻坚战圆满收官,确保农村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1.稳定粮油生产和供给。全面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坚决扛稳粮食安全政治责任,严守“两区”划定面积红线,稳政策、稳面积、稳产量,加快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内高标准农田建设,完成4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努力提高农田生产能力,深挖稳产扩种潜力,加快推进撂荒地复耕,全面完成在去年基础上扩面2万亩目标,确保全县粮油种植面积稳定在189万亩,全年粮油产量稳定在58万吨以上;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大力开展粮油绿色高质高效示新示范,良种覆盖率达到100%,优质化率达到80%以上,病虫害损失控制在3.5%以下;以省级粮油现代农业园区培育为契机,高质量完成碑垭粮油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示范引领全县粮油产业向标准化、规模化、科技化、产业化方向转变。
2.加快恢复生猪生产。坚持补栏增养和疫病防控相结合,推动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加强对中小散养户的防疫服务,做好饲料生产保障工作,加快生猪良繁体系建设,千方百计组织仔猪猪源,保障县内养殖户填槽补栏需求,力争实现年出栏生猪120万头;严格落实扶持生猪生产的各项政策举措,打通环评、用地、信贷等瓶颈,纠正随意扩大限养禁养区等问题;持续抓好非洲猪瘟防控,严格执行非洲猪瘟疫情报告制度;加强动物疫病防疫体系建设,落实防疫人员和经费保障。
3.狠抓政策落实,全面确保帮扶精准。精准兑现政策,坚持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严格落实“三免一补”、学生专项资助、教育扶贫救助基金和“十免四补助”“两保三救助三基金”政策,构建“1+8”社会保障体系,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做优产业扶贫,切实抓好163个贫困村特色产业园的巩固提升,优化利益联结机制,加大贫困户产业发展扶持力度,做实贫困户当年增收见效产业;拓宽就业渠道,建立贫困劳动者就业动态管理台账,做到有就业培训意愿的100%培训、有转移就业意愿的100%转移就业、有创业意愿的100%帮扶,对特别困难的,要优先安排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就业。
4.加快构建现代特色农业“5+3”产业体系。遵循《剑阁县现代农业发展总体规划》,按照县域“三区三园”空间结构,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认真执行现代特色农业“5+3”产业体系中特色产业布局。对标特色产业发展目标任务,大力推进优质粮油、生态猪牛(鱼)、剑门关土鸡、绿色果蔬(药)和醇香烤烟五大优势特色产业基地建设,按照五大特色产业成链融合发展需求,夯实现代农业种业、现代农业装备、现代农业烘干冷链物流三大先导性产业支撑,保持发展定力,集聚发展要素,着力调结构、扩规模、强品质、延链条、促融合,培育特色鲜明、链条完整的“5+3”现代特色农业产业体系。
5.高质量推进现代农业(林业)园区建设。坚持“三园联动”,高质量建设现代农业(林业)园区、“一村一品”示范园、脱贫增收自强园,推进“三园”产业联动、主体联动、经营联动、利益联动,壮大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基地。巩固提升抄手、汉城、二龙园区的猕猴桃、核桃产业基地,二龙园区争创省级(林业)星级现代农业园区,对标对表省级粮油现代农业园区培育实施方案,全面完成碑垭粮油现代农业园区的各项建设任务,达到市级等级园区和省级星级园区标准,成功创建省级三星级园区,同步推进已建现代农业园区的路网、渠网、信息网络等基础设施完善配套和产业的提质增效,高标准管护好285个已建“一村一品”示范园和2.7万个脱贫增收自强园。
6.加强特色农业品牌建设。深入实施品牌建设孵化、提升、创新、整合、信息“五大工程”;用好“剑门关土鸡”公用品牌;完成我县农产品公共品牌培育和注册,制定区域公共品牌使用标准和规则;支持龙头企业打造企业自主品牌,构建“区域公用品牌+产业(产品)品牌+企业自主品牌”的优势特色农业品牌体系;加快剑阁产农产品生产技术标准制定,并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和农产品绿色、有机、地标产品认证,年度内“三品一标”农产品有效证书保持在60个以上。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化和全程质量追溯体系,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7.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实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排头兵”工程,每个产业引进、培育1-2个龙头企业,组建“龙头企业+专合社+农场+基地+农户”产业联盟,引领特色产业发展;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行动,积极引导种养大户发展家庭农场,把扶持普通农户发展家庭农场作为优先任务;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优先把家庭农场主、农民专合社理事长纳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计划;健全经营主体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全面推广保土地租金、保贫困户就业、保产品订单收购、保生产发展风险和生产管理承包超产分红、订单收购返利分红、产品存储增值分红、集体资产收益分红“四保四分红”利益联结模式,将小农户带入主导增收产业,实现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在产业链上分工合作、利益共享。
8.全面促进农民收入稳定增长。认真落实农民增收工作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镇长负责制;进一步搞好农民户办产业园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提升产业效益,增加经营性净收入;实施乡村就业创业工程助农增收,支持适合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发展的农产品初加工项目,大力发展乡村旅游、电子商务、休闲康养等新型服务业,促进就地就近转移务工,分类实施技能培训,提升就业创业水平,增加工资性收入;大力发展村集体经济、民宿经济、乡村共享经济,多渠道、多形式盘活农村资产资源,增加财产性收入;落实农业补贴政策助农增收,不折不扣及时兑现各项补贴资金,确保到户到人,有序、有力组织外出务工农民安全及时返岗就业,增加转移性收入。实现2020年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4210元,同比增长10%。
9.加快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后,有序推进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实现有条件的村应编尽编;按照“四好农村路”建设标准,精准完善农村道路现状摸底排查,支持村内道路建设和改造;加快县乡村三级物流网络规划,统筹推进供销系统、邮政快递、交通运输、商贸物流、社会物流企业融合发展,加快构建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和服务网络建设。
10.扎实推进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加大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设施运行的监管,确保9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设备正常运行,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大力实施农药化肥“双减化”行动,农药化肥减量达到10%以上;加强农膜污染治理,开展秸秆综合利用,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深入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全面开展农村水系综合整治。
11.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极开展“美丽四川·宜居乡村”创建,坚持因地制宜、质量第一、整村推进、建管并重原则,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新(改)建农村户用无害化卫生厕所2000户以上,完成5个整村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示范村建设,全县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达82%以上;加快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推行城乡一体化保洁,健全垃圾“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运输、县处理”机制,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以城乡结合部、乡镇政府所在地、水源地、风景旅游区内村庄为重点,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成24个行政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项目实施村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60%;开展村庄清洁和绿化行动,整治利用好废弃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改造土坯房11891户,全面提升村容村貌。
12.全面推进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工作。以解决全县乡镇和村建制数量多、规模小、密度大、实力弱的问题为重点,以优化结构、调整布局、理顺关系、提升效能、更好配置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为方向,优化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全县乡镇和村建制同步减少40%以上,调整后的乡镇、行政村的平均人口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13.加强农村居民思想道德建设。在乡村全面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讲活动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推进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行动,常态整治农村不良习俗,培养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积极开展“好媳妇”“好公婆”“文明星”“致富星”等好人好事评选活动,持续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80%以上的乡镇和行政村达到县级以上文明乡(镇)、村标准。
14.持续深化农村改革。对标完成上级下达的重点改革任务,全面推行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发挥好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和服务平台作用,推进土地经营权有序规范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大力探索农村宅基地有效利用方式,支持利用农村闲置分散的建设用地发展新产业新业态;运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大力发展村集体经济,积极转变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大力推行龙头企业加工营销、专合社组织服务、农户发展种养的产业链分工合作经营模式。
二、单位基本情况
剑阁县农业农村局总编制569名,其中行政编制25名,事业编制539名,工勤编制5名。在职人员总数592人,其中行政人员17人,事业人员570人,工勤人员5人;退休人员359人。固定资产总额6703.5万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农业农村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农林水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16487259.75,比2019年预算数76437719元,增加140049540.75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资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农业农村局2020年收入预算216487259.75元,其中:上年结转142830195.12元,占6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3760764.63元,占34%。
(二)支出预算情况
农业农村局2020年支出预算216487259.75元,其中:基本支出72371209.63元,占33.4%;项目支出144116050.12元,占66.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农业农村局2020年收支总预算216487259.75元,比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42830195.12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资金。
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度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3760764.63元上、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2830195.12元,支出包括:农林水支出203804156.79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67378.64元、卫生健康支出3283688.32元、住房保障支出2935736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3760764.63元,比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76437719元,减少2676955元,主要原因是加强内部管理,减少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农林水支出60870261.67元,占8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67378.64元,占9%;卫生健康支出3283688.32元,占4.5%;住房保障支出2935736元,占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农林水支出(213)农业(01)行政运行(01)2020年预算数为14626882.44元、农林水支出(213)农业(01)事业运行(04)2020年预算数为44853824.23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农林水支出(213)农业(0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2020年预算数为490395元,主要用于:单位开展综合业务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业务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如:环保面源污染防治经费、果技经费、非洲猪瘟防控经费。
3. 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05)2020年预算数为6567378.64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 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事业单位医疗(01)2020年预算数为270654.32元、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事业单位医疗(02)2020年预算数为3013034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和2005年以前退休人员基本医疗效保险缴费。
5.住房保障(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2020年预算数为2935736元,主要用于:部门按基本工资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6.农林水支出(213)农业(01)病虫害控制(08)2020年预算数为50000元,主要用于:动物疫病防治监测及非洲猪瘟监测防控差旅费、租车费等支出。
7.农林水支出(213)农业(01)农产品质量安全(09)2020年预算数为200000元,主要用于:农产品安全监管抽检差旅费、租车费等支出。
8.农林水支出(213)扶贫(05)其他扶贫支出(99)2020年预算数为649160元,主要用于:脱贫攻坚工作经费、选派赴凉山援彝帮扶人员补贴项目支出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等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2371209.63元,其中:
人员经费66572472.8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5798736.83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895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995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0000元。
(一)2020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较2019年预算持平。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9年预算持平。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1辆。2020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局农业生产发展、防灾减灾、工作调研、脱贫攻坚、农业执法监督检查、农村综合改革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农林水支出(213)农业(01)行政运行(01):指农业农村局机关及所辖乡镇畜牧兽医站和乡镇农业服务中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农林水支出(213)农业(0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指单位开展综合业务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业务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五)农林水支出(213)农业(01)病虫害控制(08):指用于动物疫病防治监测及非洲猪瘟防控项目支出。
(六)农林水支出(213)农业(01)农产品质量安全(09):指用于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项目支出。
(七)农林水支出(213)农业(01)其他农业支出(99):指用于环保面源污染、秸秆焚烧、农村财务培训及管理等项目支出。
(八)农林水支出(213)扶贫(05)其他扶贫支出(99):指用于脱贫攻坚工作经费和选派赴凉山援彝帮扶人员补贴项目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05):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事业单位医疗(02):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和2005年以前退休人员基本医疗效保险缴费。
(十一)住房保障(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指主要用于部门按基本工资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剑阁县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表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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