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投资促进局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2018-08-28    浏览量:956次    来源:广元市剑阁县人民政府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扩大开放、推进经济技术合作的各项政策和决定,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对内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区域经济协作有关政策,提出总体规划和年度目标,负责全县对内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区域经济协作工作。2、承办县委、县政府决定的对内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招商引资活动的组织、联络、洽谈和服务工作;组织我县经济技术合作、招商引资重点项目的推介、跟踪、服务工作,协调解决外来投资者的重要困难和问题。3、组织和参与县、市区域经济协作工作。4、负责联系协调外地企业来剑阁设立非经营性机构的工作,负责友好地区及单位的联络工作。5、调查研究,搜集信息,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提供招商引资、区域经济协作的决策依据,建立和完善区域经济协作、招商引资信息网络,提供相关咨询服务,会同有关部门编报全县经济技术合作统计资料。6、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根据上述职责,县投资促进局设3个内设机构:1、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办公室日常工作,起草局机关文稿,负责政工、信访、综治、机关党建、乡镇挂联等工作;做好上传下达、会议服务和记录、文件资料收集和管理,效能监督、争先创优等工作;负责电子政务网络文件收发和传递,负责机关目标和除招商引资以外的新增目标工作。完成综合口安排的各项工作。2、招商和区域合作股 负责招商引资与区域合作日常工作。做好招商引资信息的收集、整理;负责客商联络、项目对接、谈判工作;负责项目编制和储备;负责对全县各招商责任单位招商活动的督查督办及招商旬报的编制;做好项目前期服务、手续办理、部门协调,重点项目跟踪服务;负责大招商活动的项目编报、活动组织、人员安排和统筹协调。3、统计信息股 负责做好招商引资统计、资料汇总,在建项目动态信息收集整理、上报与交流,项目督查督办;负责全县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分解;负责建好全县招商引资责任单位工作台帐,及时完善档案资料,做好招商引资年度考核;负责对招商引资工作的督查督办;负责大招商项目的统筹、督办和上报工作。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全县投资促进目标任务完成较好。

2017年,全县共引进和实施招商引资项目(含续建项目)141个,完成市外到位资金76.2亿元,占目标的103%;完成省外到位资金31.1亿元,占目标的103.7%;完成工业项目到位资金35.2亿元,占目标的121.4%;新签约亿元以上项目14个,占目标的127.3%;新开工亿元以上项目14个,占目标的155.6% 。

省活动签约项目共19个,签约资金148.13亿元,目前已完成履约项目17个,占目标任务的89.47%,开工项目17个,占目标任务的89.47%,资金到位44.51亿元,占目标任务的100.2%。

(二)狠抓“成广合作”,承接产业转移取得可喜成绩。

“成广合作”办公室刚从发改局调到我局,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广合作”,成立了由县委书记、县长亲自任组长的“成广合作”推进领导小组;建立工作专班,从县投促局、经信科局等重点招商部门抽调6位经验丰富的干部驻点招商;建立良好的对接机制,主要领导亲自参与对接,参与承接项目专题研究,落实相关优惠政策。截至目前,已签约成都转移企业24家,协议金额18亿元,其中,已开工项目6个,投产1个;在谈项目15个,协议金额143.5亿元;储备工业用地1220亩。

(三)党的建设卓有成效,机关效能得到提升。我局坚持以抓党建促发展,抓作风促效能,不断深化内部管理,大力实施目标绩效评估,以规范的管理促进各项工作开展,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全局上下形成分工合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机关效能、宣传思想文化、推进依法治县、安全管理和群团工作等都取得较好成效。干部敬业奉献,采取“5+2”“白+黑”的工作作风,单位在一正一副和仅有7名工作人员的情况下招商引资目标连续几个月排名保持在全市前三。

(四)脱贫攻坚扎实推进,脱贫成果得以巩固。我局挂联的程山村2016年高质量脱贫摘帽,为积极响应党的号召,坚持“扶上马,送一程”原则,帮扶干部逐户走访,落实增收产业规划。6月1日,为程山村48户已脱贫户和云顶村21户插花贫困户送去2万余元的剑门关土鸡鸡苗,帮助产业增收。督促全面完成安置点配套附属工程,加大集体经济管理,成立了程山村集体经济管理公司,充分利用村房屋资产,集体林地,养牛场等资源扩大集体经济收入。6月15日,省政协领导张宏带队督查程山村脱贫攻坚工作得到好评。

二、单位概况
   本单位属一级决算单位,单位人员编制数13人,参照公务员编制9人、事业人员4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本单位本年收入合计295.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5.67万元,占100%;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较2016年增加166.18万元,增长128%,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投资促进活动增多,招商任务增加。

2017年本单位本年支出合计295.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67万元,占33%;项目支出200万元,占67%;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较2016年增加166.18万元,增长128%,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投资促进活动增多,招商任务增加。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95.67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66.18万元,增长12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5.6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66.18万元,增长12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5.6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6.39万元,占9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46万元,占3%;医疗卫生支出4.3万元,占1%;住房保障支出3.52万元,占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201(款)03(项)01: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支出决算为76.39万元,完成预算1.0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预算指标追加。(类)201(款)03(项)99: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关事务支出,支出决算为200万元,完成预算100%。

2.住房保障(类)221(款)02(项)01: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决算为3.5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8(款)05(项)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支出决算为11.4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210(款)11(项)01: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支出决算为4.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5.6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8.3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9.3万元、津贴补贴14.45万元、奖金4.87万元、绩效工资9.7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46万元、住房公积金3.5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07万元。
  公用经费17.2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15万元、印刷费0.39万元、手续费0.08万元、水费0.09万元、电费0.43万元、邮电费0.87万元、差旅费0.71万元、会议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8万元、工会经费0.24万元、福利费0.59万元、其他交通费4.24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18.1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8.16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8.16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81批次,582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18.16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主要用于接待外商来剑考察项目及外出招商考察项目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110.16万元,增长93%。主要原因是招商任务增加,成立了5个驻外招商流动党委,招商人员增加,小分队外出开展投资促进活动多,考察企业多,接待任务繁重。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投促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28万元,比2016年增加2.12万元,增长13%.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投资促进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4万元,采购投影仪、打印机及电脑。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8%。

(三)预算绩效情况

本部门2017年未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得分

部门决策(25分)

目标任务(15分)

相关性(5分)


明确性(5分)


合理性(5分)


预算编制(10分)

测算依据(5分)


目标管理(5分)


综合管理(30分)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中期评估(2分)

执行中期评估(2分)


绩效监控(5分)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资产管理(6分)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内控制度管理(2分)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信息公开(6分)

预算公开(2分)


决算公开(2分)


绩效信息公开(2分)


绩效评价(5分)

绩效评价开展(2分)


评价结果应用(3分)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履职成效(20分)

部门特性指标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人才培养(5分)


满意度(10分)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20分)
项目决策

(10分)
科学决策

必要性
(政策依据)

5


可行性
(政策完善)

5


(10)
绩效目标    

明确性

5


合理性

5


(10分)
项目管理

(7分)
资金管理

资金分配

3


资金使用

4


(3分)
项目执行

执行规范

3


(特性指标70分)
项目绩效  

(20)
项目完成

完成数量

5


完成质量

5


完成时效

5


完成成本

5


(50分)
项目效益

经济效益(可选项)

40


社会效益(可选项)


生态效益(可选项)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公平效率(可选项)


使用效率(可选项)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


总分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预付及预收款项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1(款):指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类)201(款)03(项)01: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类)201(款)03(项)99: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关事务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8(款)05(项)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210(款)11(项)01: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2.住房保障(类)221(款)02(项)01: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表二:收入决算表

附表三:支出决算表

附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表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附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附表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附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投资促进局(本级).XLS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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