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龄镇:“三渠道”规范城乡居保待遇认证领取

发布日期:2019-06-12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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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工作,确保障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及时、准确发放给符合领取待遇参保人员,杜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流失,防止冒领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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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2日起,鹤龄人社所对鹤龄领取养老金的人员开展集中认证工作。针对不同人群,采用不同的认证方式:一是对于一般群众,需待遇领取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到镇人社所现场认证;二是针对长期卧病在床、高龄、残疾等特殊人群,人社所主动上门认证;三是针对外出务工、外出探亲或随子女外地生活的人员,通过微信QQ视频进行远程认证。目前认证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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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4142名领取人员正常享受待遇,使广大居民充分享受国家社会保障待遇。鹤龄镇人社所工作人员灵活运用政策、有的放矢,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成效,也得到了群众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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