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山镇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组织实施好本乡脱贫攻坚战略工作任务,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涂山镇2020年重点工作
1.脱贫攻坚工作,完成全镇脱贫摘帽;
2.项目工作,完成饮水、公路、库区后扶以及招商引资等项目工作;
3.产业发展工作,完成种植烤烟400亩,以及发展海椒等经济作物,巩固传统种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
4.环境整治工作,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加强河长制工作落实,治理环境污染,加强秸秆焚烧管理,农业面源污染的整治以及常态化的城乡清洁卫生工作;
5、安全稳定工作,做好森林防火、汛期安全、防洪抗旱、以及各种安全工作,加强社会维稳防控工作;
6、完成上级交办督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人员情况
涂山镇总编制20名,其中行政编制14名,参公编制0名,事业编制5名,工勤编制1名。在职人员总数12人,其中行政人员11人,参公人员0人,事业人员12人,工勤人员1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7人。固定资产总额409.467550万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涂山镇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全额事业单位0个,差额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涂山镇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农林水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涂山镇2020年收支总预算5057281.87元,比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4890848元增加166433.87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涂山镇2020年收入预算5057281.87元,其中:上年结转0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057281.87元,占100.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涂山镇2020年支出预算5057281.87元,其中:基本支出4951361.87元,占98%;项目支出105920元,占2%。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涂山镇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057281.87元,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66433.87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057281.87元、上年结转0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057281.87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62393.12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82335.71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3899.68元、卫生健康支出144555.34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24928.94元、农林水支出2344507.47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79359.61元、住房保障支出95302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涂山镇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057281.87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166433.87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62393.12元,占3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82335.71元,占5.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3899.68元,占6.4%;卫生健康支出144555.34元,占2.9%;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24928.94元,占2.5%;农林水支出2344507.47元,占,46%;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79359.61元,占,1.57%;住房保障支出95302元,占1.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2020年预算数为1662393.12元,主要用于:政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保、医保、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印刷费、水电费、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日常公用经费。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7):2020年预算数为282335.71元,主要用于:政府社会事务中心文化、广播人员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2020年预算数为323899.68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以及义务兵优待费用支出。
4、医疗卫生支出(210):2020年预算数为144555.34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以及计生工作统筹费用。
5、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12):2020年预算数为124928.94元,主要用于:政府社会事务中心村建环卫中心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保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及城乡环境卫生事务支出。
6、农林水事务支出(213):2020年预算数为2344507.47元,主要用于:政府各村村组干部、离职干部的生活补助、村两委工作经费及公共服务运行服务、扶贫等工作支出。
7、资源勘探电力信息支出(215):2020年预算数为79359.61元,主要用于:政府社会事务中心企业办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保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8、住房保障支出(221):2020年预算数为95302元,主要用于: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涂山镇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951361.87元,其中:人员经费3735348.7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1216013.17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涂山镇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3915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3915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执行中,县财政根据各单位上报的2020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涂山镇将及时公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9年预算持平。
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扶贫、党务、政务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9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0辆。
2020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用于0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涂山镇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涂山镇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涂山镇下属机关0家行政单位以及0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5057281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6643387元,主要原因是加强内部管理,减少项目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涂山镇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涂山镇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0年涂山镇105920元的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指人大会议费用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指人大办公费用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政府机关日常运行工资、津补贴、社保等各项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机关运行会议、党员培训、公务接待、安全等工作费用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纪委工作经费支出。
(四)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指文化工作人员工资、社保、办公费用等支出。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指文化统筹经费支出。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配套(项):指贫困村文化配套经费支出。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广播电视(款)行政运行(项):指广播工作人员工资、社保、办公费用等支出。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广播电视(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广播统筹经费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支出(项):指义务兵在部队服役期间国家对于义务兵家庭的补助支出。
(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政府机关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以及05年以前退休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指单位用于计划生育统筹经费支出。
(七)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村建工作人员工资、福利、社保以及办公费用等支出。
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垃圾清运及处置费支出。
(八)农林水(类)农业(款)农业生产支持补贴(项):指农业政策性保险工作费用支出。
农林水(类)农业(款)扶贫(项):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迎新村民居改造和道路建设支出。
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村在职、离职干部生活、养老保险补助以及村务工作、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等工作费用支出。
农林水(类)农业(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
(九)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厅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剑阁县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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