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同民主党派一起参政议政;
2.反映会员的意见、要求,维护会员的合法权;
3.协助政府进行专题调研;开展有利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服务活动;
4.加强自身建设,发扬自我教育的传统,帮助会员自觉遵守国家的政策法令,引导、教育会员爱国、敬业、守法,履行应尽的社会责任;
5.开展与港澳台胞和国外侨胞中工商社团和工商界人士的联络工作,协助政府引进资金、技术、人才;
6.经县委县政府委托或批准,参与某些具体经济活动。
(二)2019年重点工作。
1.加强政治引领,努力把非公经济人士培养成为社会主义优秀建设者。一是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以“守法诚信经营,坚定发展信心”为重点,以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五四运动”100周年等活动为契机,持续深化理想信念教育,引导民营企业家增强“四个自信”,讲正气走正道,听党话跟党走。二是加强年轻一代企业家培养。加强与组织、人社等部门沟通协调,整合各种培训资源,将企业家队伍培训纳入全县人才培训计划、东西部扶贫协作人才交流内容,积极争取组织年轻企业家参加全国和省、市工商联举办的“企业家培训班”,探索建立企业人才引进、培养、使用的优惠政策和管理机制,培养一支高素质现代企业管理人才队伍,让企业代际传承、基业长青。三是加强先进典型宣传。利用好省、市工商联简报、网站和报刊载体,大力宣传剑阁民营企业先进典型,传递正能量,示范引领广大非公经济人士坚定信心,增强自觉,守法诚信,专心实业。
2.发挥组织优势,努力把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一是加强政策宣传。及时传达、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中央民营企业座谈会和省、市、县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大会精神、各级出台的优惠政策,坚定民营企业家发展信心、保持发展定力。二是完善服务机制。认真落实工商联班子成员和机关(部)室联系企业和商(协)会制度,兼职副主席(副会长)轮值制度,发挥县工商联反映企业诉求“直通车”优势,定期走访基层商(协)会和会员企业,继续落实“一帐一单”,即:问题台账和政策清单,推动政企沟通,及时将民营经济建设发展情况和主要困难诉求向县委县政府报告,为县委县政府推动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决策参考。三是搭建合作平台。加强与金融部门对接,举办银会(企)对接会,开展金融产品推介,指导企业提升管理,完善制度,解决融资难题。支持企业界人士参与县内行风监督、评议,发挥律师顾问作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协力做好“四上”企业培育工作,引导企业转型升级,推动个转企、企入规,增强企业竞争力。
3.围绕中心大局,努力把剑阁经济社会发展重任作为履职要务。一是全方位深化企业帮村。深入开展“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巩固提升187家民营企业结对帮扶实效,积极动员增添新的社会帮扶力量,助力剑阁高质量完成2019年脱贫摘帽任务。二是无缝隙推进东西协作。加强与丽水市莲都区工商联、商(协)会对接,落实联系沟通机制,定期开展互访,做好23户企村结对帮扶工作,引导开展多种形式帮扶活动,增强帮扶实效。三是多渠道开展招商引资。发挥工商联组织优势,立足已成立的成都、广东、广东中山、绵阳、重庆、新疆和即将成立的北京等7个剑阁异地商会,剑州、下寺、开封、元山、公兴、白龙、鹤龄等7个基层商会,5个驻外流动党委,加强与各地商(协)会交流,积极开展经贸招商活动,寻求内外商会、企业间合作,引导返乡创业。
4.夯实基层基础,努力把工商联建成非公经济人士可信耐可依靠的组织。一是优化会员队伍结构。积极发展会员,积极支持商会改革,吸纳经济类商协会组织,重点行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进入工商联组织。做好年轻企业家的培养、吸收和政治推荐工作,为工商联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人才支撑。二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持续开展“五好”工商联和“四好”商会创建工作,加强异地和基层商会建设,召开广东剑阁商会、新疆剑阁商会成立大会,做好北京剑阁商会成立前期工作,加强基层商会日常管理,持续扩大工商联组织和工作覆盖面。三是加强机关能力建设。发挥工商联党组核心领导作用,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强化党建工作。全面落实机构改革任务,积极争取成立非公经济维权服务中心,提升服务能力,切实转变作风,努力把工商联建成政治坚定、特色鲜明、服务高效、作风优良的商会组织。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人员情况
县工商联总编制4名,其中公务员编制3名,机关工勤编制1名。在职人员总数6人,其中公务员5人,机关工勤人员1人;退休人员7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剑阁县工商业联合会为行政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工商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农林水支出。县工商联2019年收支总预算821832.00元,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51999.00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县工商联2019年收入预算821832元,其中:上年结转0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21832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县工商联2019年支出预算821832元,其中:基本支出766832元,占93.3%;项目支出55000元,占6.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县工商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21832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51999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21832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3556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8488元、卫生健康支出44754元、住房保障支出30034元、农林水支出5000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工商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21832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151999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3556元,占79.5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8488元,占10.77%;卫生健康支出44754元,占5.45%;住房保障支出30034元,占3.65%;农林水支出5000元,占0.6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603556元,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2018年基本工资调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工会费、福利费、公务接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50000元,主要用于万企帮万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88488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44754元,主要用于:机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30034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6.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5000元,主要用于:机关挂联乡镇贫困村及非贫困村的脱贫攻坚工作经费等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工商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66832元,其中:
人员经费710323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56509元,主要包括: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费、福利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工商联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95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95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无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8年预算下降5%。
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无预算。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2019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工商联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工商联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县工商联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56509元,比2018年预算增长1367元,增长2.4%,主要是人员经费增长。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县工商联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县工商联无车辆。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9年县工商联20000元以上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单位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主要用于行政及事业编制人员养老保险的缴纳。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县工商联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剑阁县2019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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