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十二届常务委员会第119次会议召开

发布日期:2020-03-20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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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7日,中共剑阁县委十二届常务委员会第119次会议召开。县委副书记、县长张世忠主持会议并讲话,县领导周建明、花泽松、何超、母雪龙、杜嫣然、雷成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县领导带头开展“五进”活动情况的汇报;听取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审议了《关于集中整治社区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工作实施方案》《县委常委会2020年工作要点》《修复净化政治提升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满意度》等。

就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推进工作,张世忠要求,要站在战略和全局高度,充分认识乡镇区划调整改革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上来,精心组织、有序推进;要扎实做好政策宣传,营造全社会理解、支持和参与改革的良好氛围;要及时准确地向群众传达此次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的目的和重大意义,做好调整后中心场镇规划,为乡镇发展预留空间,为推动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针对集中整治社区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工作,张世忠要求,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加强上下联动,注重整合资源,集中力量抓实整顿提升工作;要理清思路,坚持对症下药,立行立改坚决开展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实事求是精准整顿并取得成效,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多方联动,形成合力,精准施策,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会上,各分管县领导结合自身工作职能提出意见和建议。会议还研究了其它事项。会前,各参会人员集中学习了中共中央《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中组部《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中共剑阁县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修订)》;中共中央办公厅《纪检监管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大勇,县政协主席孔金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政府副县长、县政协副主席、县人武部政委、县法院、检察院和县级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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