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四川景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示,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剑阁县秀钟乡太清村三组生猪养殖场;
建设单位:广元洲和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广元市剑阁县秀钟乡太清村三组;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2600万元。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规模化生猪养殖场:建设面积2万平方米,化粪池3000m3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元洲和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唐俊
联系电话:18981234666
三、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四川景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媛丽
联系电话:15202826407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详见附件1。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或电话咨询。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附件: 公众意见表
广元洲和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0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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