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国家有关风景名胜、城乡规划、林业、水资源、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旅游、民族、宗教、文物、安全等法律法规。
2.参与亭子湖升钟湖剑阁段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参与审核单体项目规划;参与单体项目审批。
3.参与亭子湖升钟湖剑阁段建设项目环评工作;参与指导、监督亭子湖升钟湖剑阁段环境保护基础设施的建设。
4.审核亭子湖升钟湖剑阁段重大产业项目规划;审核相关重大旅游项目开发建设和宣传营销方案;协助亭子湖升钟湖剑阁段重大旅游宣传营销活动,培育旅游市场,管理旅游景点和相关旅游设施。
5.负责升钟湖剑阁段管理、保护和开发利用的统筹协调、业务指导、监督考核工作。
6.综合协调亭子湖升钟湖剑阁段辖区内城建、国土、环保、林业、农业、交通、海事、旅游、文化、体育、安全等行政执法职责以及扶贫开发、移民后抚的规划和实施。
7.承担剑阁县亭子湖和升钟湖管理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8.承担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加强安全巡湖检查和环境保护工作,确保湖区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在湖区常态化。建立了每月两次的定期巡湖工作制度,印发了《亭子湖风景区和升钟湖剑阁段资源环境保护巡查制度》(剑两湖发﹝2017﹞7号),把巡湖工作制度化。完成巡湖24次,发现并整改问题10件。基本完成了亭子湖无证船只的处置工作。
2、完成了干净城市民生目标任务。坚持项目引领,加快民生工程建设步伐,完成了省市干净城市环境民生工作目标。完成了樵店乡污水处理厂建设的前期工作。委托湖区乡镇对湖面垃圾进行日常清理,亭子湖湖面及周边环境得到有效治理,水质稳定保持Ⅱ类。协调相关部门和乡镇确保了4个临湖乡镇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转和达标排放。以环保督察为契机,加大对两湖乱象的整治力度,组织乡镇拆除网箱80箱,取缔了暑光沟、玉溪沟两处1400亩的库中库的肥水养殖,督促湖区乡镇治理了湖边直排污水口7处,治理黑臭水沟3条。
3、协调相关部门和湖区乡镇,完善湖区基础设施建设。为落实大水面强保护、抓管理、重利用,实现保护有力、利用有序的可持续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强涉水基础设施建设。协同县海事处研究避风区、船舶监控平台建设相关问题。相关部门都已经完成了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同时开始了项目资金争取工作。
4、参与并协调两湖全域旅游规划编制,启动了湖区摄影比赛和美丽湖泊照片征集活动。
5、包装项目,力促抓招商,引进社会资本参与湖区开发建设,圆满完成了经济建设三大主战场工作任务。包装了闻溪-江口养心谷项目和制作了江口、店子、鹤龄、张王、闻溪、樵店六个分项目招商手册。
二、部门概况
剑阁县亭子湖和升钟湖管理局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剑阁县亭子湖和升钟湖管理局本年收入合计148.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8.76万元,占100%。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较2016年增加76.85万元,增长106.9%,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增加项目资金(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100万。
2017年剑阁县亭子湖和升钟湖管理局本年支出合计148.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76万元,占32.8%;项目支出100万元,占67.2%。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较2016年增加76.85万元,增长106.9%,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增加项目资金(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100万。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剑阁县亭子湖和升钟湖管理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148.76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6.85万元,增长106.9%。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剑阁县亭子湖和升钟湖管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8.7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76.85万元,增长106.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剑阁县亭子湖和升钟湖管理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8.7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1万元,占3.7%;医疗卫生支出2.07万元,占1.4%;农林水支出139.5万元,占93.8%;住房保障支出1.68万元,占1.1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5.51元,完成预算100%。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017年决算数为2.07万元,完成预算100%。
3.农林水支出:2130301行政运行2017决算数为39.5万元,完成预算100%;2130311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2017决算数为100万元,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支出:2210201住房公积金2017年决算数为1.68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剑阁县亭子湖和升钟湖管理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8.7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3.6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5.58万元、津贴补贴15.57万元、奖金2.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5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51万元、住房公积金1.68万元。
公用经费5.1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32万元,印刷费0.24万元,邮电费0.48万元,物业管理费0.36万元,差旅费0.63万元,会议费0.36万元,培训费0.36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劳务费8.60万元、工会经费0.11万元、福利费0.28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剑阁县亭子湖和升钟湖管理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0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00万元,。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
3.公务接待费
2017年公务接待费1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200人(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上级检查、调研、督察,投资商考察等工作接待,金额1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1.91万元,下降65.6%。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剑阁县亭子湖和升钟湖管理局2017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剑阁县亭子湖和升钟湖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1万元,比2016年减少34.52万元,减少87.1%。主要原因是我局为2015年新成立单位,成立后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含开办经费支出)在2016年的机关运行经费中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剑阁县亭子湖和升钟湖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剑阁县亭子湖和升钟湖管理局公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本部门2017年未开展绩效目标管理。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本部门未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得分 |
部门决策(25分) |
目标任务(15分) |
相关性(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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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性(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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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性(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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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编制(10分) |
测算依据(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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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管理(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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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管理(30分) |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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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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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期评估(2分) |
执行中期评估(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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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监控(5分) |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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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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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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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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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6分) |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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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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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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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控制度管理(2分) |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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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6分) |
预算公开(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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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算公开(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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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信息公开(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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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评价(5分) |
绩效评价开展(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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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果应用(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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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绩效情况(45分) |
履职成效(20分) |
部门特性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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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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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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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培养(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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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10分) |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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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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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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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无下属单位。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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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20分) |
(10分) |
必要性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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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行性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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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明确性 |
5 |
|
|
合理性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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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
(7分) |
资金分配 |
3 |
|
资金使用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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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 |
执行规范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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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性指标70分) |
(20) |
完成数量 |
5 |
|
完成质量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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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时效 |
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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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成本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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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分) |
经济效益(可选项) |
4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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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可选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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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态效益(可选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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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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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效率(可选项) |
|
|||
使用效率(可选项) |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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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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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0502事业单位医疗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9.农林水:2130301水利指反映水利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住房保障:2210201住房公积金指行政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2.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表二:收入决算表
附表三:支出决算表
附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表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附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附表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附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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