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剑阁经济开发区:
《剑阁县县本级权力清单(2017年本)》已经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经清理,县级33个部门行政权力共5422项(行政许可事项除外),其中行政处罚4622项、行政奖励107项、行政强制196项、行政征收51项、行政检查238项、行政确认36项、行政给付10项、行政裁决5项、其他行政权力157项。
各部门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立、改、废、释”的规定和机构职能调整等情况,适时按程序动态调整行政权力清单。同时,加强行政权力规范运行,凡发生的行政权力事项均应纳入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上网运行,并按照要求将运行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剑阁县县本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2017本)
剑阁县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12日
总清单 5422项(2).xls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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