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农业农村局对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3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0-12-29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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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海燕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完善提升基层农经体系的建议》(第13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基层农经体系建设不完善在全省是个普遍现象,根据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织委员会办公室 四川省农业厅《关于加强乡镇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的意见》(川编办发〔2017〕34号)、中共四川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切实抓好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农领办〔2020〕17号)和剑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完善乡镇农经体系建设的批复》(剑编办〔2018〕3号)明确要求“加强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夯实基层农村经营管理基础,确保责任和人员落到实处”。

我县农经体系不建全,存在的问题:一是乡镇党委政府对该项工作重视不足,主体责任不明确;二是缺乏专业人员,2004年乡镇农经站与农技站合并,2009年农经编织被撤销后,农经人员相继退体、转岗、分流,大批专业人员离岗,乡镇农经工作业务弱化,人才流失严重,出现想管管不了,没能力管的现状。

今年,根据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和中共剑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完善乡镇农经体系建设的批复》(剑编办〔2018〕3号)要求,通过明确职能职责,整合人力资源,提升政府公共职能,进一步强化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负。                          

剑阁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10月21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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