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出台意见指导“短流程”炼钢发展

发布日期:2019-07-30    浏览量:次    来源: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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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7月29日电(记者 姜琳)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司长王伟29日表示,为促进电炉“短流程”炼钢发展,工信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在研究制定“关于引导短流程炼钢发展的指导意见”,计划年内出台。

随着我国废钢资源逐步进入高回收期以及电力体制改革不断推进,发展电炉炼钢将会成为钢铁工业结构调整的重要内容。”王伟在当天召开的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常务理事(扩大)会议上说。

废钢是钢铁工业的绿色原料,也是唯一可大量替代铁矿石的铁素原料。用废钢生产1吨钢,可节约铁矿石1.6吨,减少0.35吨标准煤,减少1.6吨二氧化碳排放,节能减排效益明显。

据了解,过去由于“地条钢”完全以废钢为原料,废钢量少价高,正规企业基本以铁矿石为原材料进行长流程炼钢。近两年来,随着彻底取缔“地条钢”及进口铁矿石价格急剧上升,电炉钢的经济性得以凸显,钢厂“吃进”废钢量迅速攀升。

中钢协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我国粗钢产量同比增长9.9%,但生铁产量仅增长7.9%,铁矿石进口总量不升反降,同比下降了5.9%,其原因就在于废钢使用量的增加。

中国废钢铁应用协会副秘书长王方杰告诉记者,上半年我国废钢消耗总量为1.01亿吨,同比增长15.3%。指导意见的出台,将鼓励钢铁行业在严格落实产能置换的前提下,推动“长流程”炼钢向“短流程”转换,从而进一步降低钢铁行业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据王伟在会上介绍,接下来还将重点推进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优化产能布局等。

要以进一步削减京津冀地区的钢铁产能为关键,实现钢铁产能布局结构的调整。到2020年,河北、天津要将本地区粗钢产能分别控制在2亿吨以内、1500万吨左右。”王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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