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县内公安工作;负责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2、组织、协调、指导县内公安机关应急管理、抢险救援工作和社会公共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3、收集掌握县内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研判形势,制定对策。
4、组织指导县内公安机关侦查工作,协调处理或直接侦办全县重大刑事案件、国内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案件及重大经济犯罪案件。
5、负责县治安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协调处置县重大治安案件和群体性事件,指导、监督县内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县内公安机关治安保卫工作。
6、负责县出入境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国籍,组织、指导全县出境、入境和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在县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7、负责县消防工作。指导、监督、协调县内小法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8、组织、指导、监督县内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
9、防范、处置邪教及有害气功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10、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活动的情报、防范、侦查和应急处置工作。
11、组织实施县内公安科学技术工作,组织、指导、规划县内公安机关的指挥系统、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建设。
12、拟订县内公安机关装备、被装和经费等警务保障计划和管理制度,组织协调县内公安机关重大任务的警务保障工作。
13、负责县内公安机关队伍建设和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承担县公安机关认识管理、民警教育训练和宣传等相关工作,拟订县内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承担县内公安机关督察、审计、信访工作,监督县内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执法活动。
14、指导县森林等专门公安机关的业务工作。
15、承担剑阁县人民政府禁毒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16、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7、承办市公安局,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6年度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中心工作,瞄准“三大主战场”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认真履职、忠诚奉献,较好完成了年度各项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年度目标考核中取得“一等奖”。一是坚持以防控风险为着眼点,全面加强维稳处突、反恐防暴能力建设,深入开展了“反颠覆、反渗透、反分裂、分恐怖、反邪教”等“五反”斗争,实现了社会政治大局持续稳定。二是严厉打击各类突出违法犯罪,相继部署开展了打击电信诈骗、打击假冒伪劣、打击通讯网络、打击涉毒犯罪、打击经济领域违法犯罪、打击食药环违法犯罪等专项行动,各项数据指标较之往年大幅攀升,位居全市公安系统前列。三是以科技信息为引领,提出了“解放警力、服务实战,历练队伍、群众满意”的信息化建设目标,在全市建成了极具特色、极具影响力的“五大中心”。四是狠抓队伍建设,加强民辅警队伍管理,部署开展了“两学一做”,“秉公执法,人民公安为人民”等专项教育活动,并开展了“大培训、大教育、大练兵”工作,队伍执法能力显著提升。
二、部门概况
剑阁县公安局无下属二级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剑阁县公安局本年收入合计5051.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51.72万元,占100%。
2016年剑阁县公安局本年支出合计4982.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13.72万元,占78.55%;项目支出1068.67万元,占21.45%。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剑阁县公安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5051.72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87.2万元、817.87万元,分别增长21.3%、19.64。
(数据来源财决Z01-1表,口径为“总计”数)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剑阁县公安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82.3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817.87万元,增长19.6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剑阁县公安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82.3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4481.91万元,占89.9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3.26万元,占6.29%;医疗卫生支出112.11万元,占2.25%;住房保障支出75.11万元,占1.5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类)公安(款):
行政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3413.24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6年决算数为282万元,完成预算100%.
国内安全保卫(项):2016年决算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
出入境管理(项):2016年决算数为27万元,完成预算100%.
禁毒管理(项):2016年决算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
网络侦控管理(项):2016年决算数为105万元,完成预算100%.
拘押收教场所管理(项):2016年决算数为18万元,完成预算100%.
其他公安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691万元,完成预算89.9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为中央转移支付业务装备费采购项目未完成。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287.08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16年决算数为26.18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112.11万元,完成预算100%。
4.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决算数为75.11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剑阁县公安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13.7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306.2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78.2万元、津贴补贴1590.7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87.0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14.5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66.49万元、抚恤金26.18万元、生活补助11.5万元、住房公积金75.1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6.37万元。
公用经费607.4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83.71万元、印刷费37.01万元、水费14.75万元、电费44.61万元、邮电费13.76万元、差旅费81.54万元、维修(护)费56.41万元、租赁费1万元、会议费15.81万元、培训费17.06万元、公务接待费30.65万元、劳务费24.52万元、工会经费14.72万元、福利费59.2万元、被装购置费12.0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6.2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1.71万元、专用设备购置2.73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剑阁县公安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16.9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零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86.2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0.65万元,完成预算100%。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工作中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开支。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增加21.9万元,增长23.0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5.25万元,增长41.3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35万元,下降9.85%。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2016年度办案、维稳、社会治安稳控等工作任务繁重导致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增加;对公务接待加强管理、严格控制故公务接待费有所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86.25万元,占73.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0.65万元,占26.2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零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6.2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零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零辆。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57辆,其中:轿车44辆、越野车9辆、载客汽车4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16.9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机关、内设部门、派出单位执法执勤活动,开展基层工作调研,工作检查等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30.6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283批次,3405人,共计支出30.65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剑阁县公安局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零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剑阁县公安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07.48万元,比2015年增加61.59万元,增长11.28%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剑阁县公安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0.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0.0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剑阁县公安局公有车辆57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零辆、一般公务用车零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零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零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1个,涉及财政资金142.2万元,覆盖率达到13.31%。
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公安局).xls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