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委发【2016】13号)“实现国有林场重组到位、性质界定到位、编制明确到位、分流安置到位、社会保障到位、机制转换到位、资源监管到位、政策支持到位”的精神。《中共剑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国营剑门关林场改革有关机构编制调整的通知》(剑编发【2016】43号)文件,国有剑门林场于2016年10月调整为林业和园林局管理,并于同年11月纳入财政一级预算单位。
国有剑门关林场管辖全县4个乡镇的国有林地,设四个工区护林站,编制22人,实际在职人员18人,退休3人。
具体职能职责是负责培育全县国有森林资源、保护森林生态系统、促进生态旅游发展,研究调查并拟定相应林业发展措施、护林防火、资源林政管理、林木林地管理、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等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阶段性中心工作。
二、预算情况说明
国有剑门关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164.94万元;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164.94万元。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164.9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50.76万元,公用支出14.18万元。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报表(表一至表五)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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