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交通运输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2019-06-04    浏览量:次    来源:广元市剑阁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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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剑阁县交通运输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交通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

2.拟订全县交通运输管理规定,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指导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3.承担道路、水路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定道路、水路运输有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指导城乡客运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运输价格。

4.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运输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救助打捞、通讯导航、危险品运输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相关工作。指导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5.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省、市、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公路、水路有关规费征收办法并监督实施,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审计工作。

6.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制度、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交通行业和产业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按规定负责港口规划和港口岸线使用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特许经营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管理工作。

7.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省、市、县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组织协调地方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8.贯彻实施交通运输科技政策,组织重大科技开发。指导全县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9.负责公路、水路有关涉外工作,开展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招商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

10.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1.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剑阁县交通运输局2019年重点工作

1.加快交通项目建设

大力实施“脱贫奔康交通三年大会战”, 扩大公路网规模和覆盖范围,优化路网结构,提高路网总体供给能力。高速公路。开工建设绵阳至苍溪高速公路;全力配合推进京昆高速公路广元至绵阳段扩容项目前期工作,力争开工建设。国省干线提升改造。广下通道下穿西成高铁梁家湾特大桥公路项目完工,剑阁段全线通车。国道108线小剑门服务区和东山垭服务区建成投入使用。国道108线普安城区刘家河至二道拱桥过境段公路改建工程完成路基工程。加快推进国道347线、省道205线、302线剑阁段改建工程前期工作。农村公路。剑门关金牛道至双旗精准脱贫旅游公路、剑南路普安至马家伦路面提升改造工程完工。村道完善工程370公里,村道生命防护工程399.6公里。省市下达的民生工程和民生实事目标。开展剑门关镇双旗村(下普快速通道)至盐店镇五指村旅游公路前期工作。桥梁工程。建成农村桥梁3座、渡改人行桥8座。运输站场。建成田家、汉阳、圈龙农村汽车客运站,西成客专剑门关客运枢纽站开工建设。

2.推动交通转型升级

1)持续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进一步完成农村公路建设组织保障、资金投入、质量监管和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开展县乡道示范路、“四好农村路”示范乡镇和示范村创建活动,全面推进以“完善村道指路标志标牌、信息牌、凸面镜、道口标柱桩、警示减速标线、小景”等设施为重点的农村公路交叉路口“六个一工程”。

2)有序推进交通运输机构改革。按照机构改革要求,完成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部门机构改革,有序推进交通运输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提升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管理和服务水平。继续深化“放管服”行政审批体制改革,理清行政职能职责,提高行政效率。

3)严格依法行政和规范文明执法。全面推进交通运输法律法规条例贯彻实施,深入开展行业普法教育,规范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强化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加强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管理,全面开展执法形象提升行动,规范执法,文明执法。

3.提升交通运输服务水平

1)提升公路养护管理水平。国省干线预防性养护率达100%,桥隧安全隐患处置率达100%,国省干线公路PQI值达90以上。实施剑南路、青张路、青高江公路大中修工程88公里,县乡道路小修保养率达100%,乡村道路日常养护率达100%。加大巡查和联合执法治理力度,路政案件查处率、结案率达95%以上,货运车辆超限率控制在3%以内。

2)提升交通运输服务质量。加强运输源头管理和运输市场监管,统筹运力调度,提升服务能力和质量。规范客运班线、公交、出租及客运船舶发展和管理,持续推进客运班线、公交、出租汽车“公司化管理、公车公营”进程。农村客运区域化经营全县推广实施,基本实现建制村通客运班线车辆,努力实现城乡客货运输服务一体化。

3)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突出项目招投标领域非法卖标、卖标、串标、分包、转包,项目建设领域恶意阻工、强买强卖、欺行霸市,运输领域“黑车”非法营运、恶意竞争等涉黑涉恶和行业乱象重点,深挖打击“黑恶乱”背后“保护伞”,强化线索摸排和调查取证,保持整治高压态势,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环境。

4.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监管

1)深入学习贯彻安全生产管理法规,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2)推进交通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联合相关部门将从业人员责任事故、严重交通违法等信息纳入个人征信记录并提供共享服务,建立健全交通安全信用公告制度,推动建立安全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制度体系。

3)切实加强行业监管执法。严格落实企业主体和行业监管责任,健全安全风险防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体系,采取“四不两直”及“安全隐患随手曝”方式,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平安交通”、“水陆建设施工安全督查”、“打非治违”等专项治理活动全面抓好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遏制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减少一般安全生产事故。

4)强化交通应急工作。完善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完善远程监控设施设备,大力实施客运班线、公交、出租、船舶和重点桥隧工程远程视频监控,推进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积极筹建剑阁县交通运输应急指挥中心。加强自然灾害防治处置和极端恶劣天气预警防范,做好道路应急抢通保通和水陆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5.加强行业自身建设

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各级组织的决策部署,树牢 “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执行“两个维护”完善交通运输惩防体系、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纪律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努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3)抓好政风行风建设。广泛征求和收集政风行风问题,严格整改落实,提升行业形象,推动交通运输事业再上新台阶。

4)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严格遵守干部任用管理规定和程序,强化干部培养、推荐、任用,完善干部职工考核和激励机制,保障干部职工合法权益,着力解决干部职工工作和生活中的具体问题。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人员情况

剑阁县交通运输局总编制37名,其中行政编制19名,事业编制15名,工勤编制3名。在职人员总数31人,其中行政人员16人,事业人员11人,工勤人员4人;退休人员17人。固定资产总额9851630.57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剑阁县交通运输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全额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剑阁县交通运输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剑阁县交通运输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3862816元,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36949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部门预算中下达的剑门关隧道、金子山隧道及下普路隧道电费在2019年调整到存量资金项目中安排。

(一)收入预算情况
  剑阁县交通运输局2019年收入预算386281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862816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阁县交通运输局2019年支出预算3862816元,其中:基本支出3822816元,占98.96%;项目支出40000元,占1.0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交通运输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862816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236949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部门预算中下达的剑门关隧道、金子山隧道及下普路隧道电费在2019年调整到存量资金项目中安排。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862816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5640元、卫生健康支出174174元、农林水支出20000元、交通运输支出3129033元、住房保障支出133969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阁县交通运输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862816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236949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部门预算中下达的剑门关隧道、金子山隧道及下普路隧道电费在2019年调整到存量资金项目中安排。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5640万元,占10.5%;卫生健康支出174174元,占4.51%;农林水支出20000元,占0.52%;交通运输支出3129033元,占81%;住房保障支出133969元,占3.4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80505(项)2019年预算数为405640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款)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项)2019年预算数为174174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缴费,包括05年以前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3. 农林水支出213(类)扶贫21305(款)其他扶贫支出2130599(项)2019年预算数为20000元,主要用于:脱贫攻坚工作。

4.交通运输支出214(类)公路水路运输21401(款)行政运行2140101(项)2019年预算数为2740513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补贴、各项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包括2019年预算人员经费、各项保险缴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遗属生活补助费、引进人才安家补助费,2018年人员经费调整预算、预发目标奖。

5. 交通运输支出214(类)公路水路运输21401(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140102(项)2019年预算数为368520元,主要用于:机关日常公业务费,包括办公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系统工会经费及党组织活动经费。

6. 交通运输支出214(类)公路水路运输21401(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2140199(项)2019年预算数为20000元,主要用于: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7. 住房保障支出221(类)住房改革支出22102(款)住房公积金2210201(项)2019年预算数为133969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交通运输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822816元,其中:
    人员经费3358571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464245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交通运输局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74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14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000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执行中,县财政根据各单位上报的2019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剑阁县交通运输局将及时公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8年预算下降5%。
  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上级部门及相关业务部门等公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8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应急保障车1辆、其他用车1辆。
  2019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00元,用于2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突发事件、交通工作检查、精准扶贫下乡等工作的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交通运输局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交通运输局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剑阁县交通运输局机关1家行政单位以及1家全额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740513元,比2018年预算增长586416元,增长27.2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剑阁县交通运输局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剑阁县交通运输局车改后保留车辆2辆,其中,应急保障车1辆、其他用车1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9年剑阁县交通运输局20000元以上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八)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用于脱贫攻坚工作经费支出。

(九)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单位人员经费支出。

(十)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单位公用经费支出。

(十一)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指反映单位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支出。

(十二)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厅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剑阁县2019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剑阁县交通运输局2019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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