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1-29    浏览量:次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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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府办函〔2016〕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剑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级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相关要求,各级行政机关应于3月31日前公布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做好信息公开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政府公开信息数据统计工作

乡镇、县级相关部门(见附件1)要认真做好本单位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方面数据的汇总和审核工作,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指标填报说明》(见附见4),准确、真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工作,填写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分项统计表(见附件3),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核并加盖公章,于2月5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县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股。

二、做好年度报告编制工作

乡镇、县级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内容撰写年度报告,既要认真总结2015年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贯彻落实《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的情况及取得的成效,也要客观反映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要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于3月4日前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单位子网站(组织机构信息公开平台)公布年度报告,将文件纸质材料报送县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股。县政府门户网站将开设专栏,汇总展示各乡镇、县级相关部门的年度报告。

三、建立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协调和联系,请各乡镇、县级相关部门确定一名信息公开联络员,并填写《县政府信息公开联络人员登记表》(见附件5),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核并加盖公章,于2月5日前将纸质文件报送县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股。单位信息公开联络员应及时加入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群,QQ群号:463899583。

此项工作完成情况将纳入2016年目标考核内容,未按要求完成的将扣减单位目标考核得分,县政府办将予以通报。

联系人:左禄琼,联系电话:6600911

附件:1.政府信息公开责任部门名单

2.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3.政府信息公开分项统计表

4.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指标填报说明

5.县政府信息公开联络人员登记表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月28日

 

 


剑府办函〔2016〕5号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编制通知.doc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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