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单位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剑阁县惠民帮扶中心成立于2007年10月,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举办,属财政预算一级事业单位。现有在职正式职工3人,控制数人员1人,临聘保安服务人员1人,民政、残联、人社、卫计、教育、工会、妇联等窗口单位派驻人员7人。中心主要承担县委、县政府惠民帮扶中心建设工作小组日常工作及内部各“窗口”、“阵地”的日常管理工作。目前,与县社会救助管理服务中心合署办公,“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全面贯彻落实“十大”救助制度。
二、单位概况
本单位下属二级决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本单位收入决算总额为67.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7.8万元。
2015年本单位支出决算总额为6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其他相关工作任务。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和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抚恤金及丧葬补助及全县困难群众临时应急救助。
(三)医疗卫生支出2.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及公务员医疗补助。
(四)住房保障支出2.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
2015年本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1.8万元,较2014年有所下降。主要是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有关要求,强化管理,严控因公临时出国(境)规模,规范公务接待活动,加强公务用车管理。
(一)公务接待费
2015年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接待23批次,共计280人,主要用于接待困难群众日常临时“碗碗饭”、兄弟县区考察学习接待等公务活动。
(二)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参加上级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 0个,出国(境)0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万元。
截至2015年12月底,共有公务用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 0辆、其他车型0辆。
2015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1.3万元,用于保证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执行公业务活动,开展基层工作调研,工作检查等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5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20.8万元。
附表一:2015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决01表)
附表二: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决01-1表)
附表三:2015年收入决算表(财决03表)
附表四:2015年支出决算表(财决04表)
附表五: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财 决08-1表)
附表六:2015年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附表七:2015年政府采购情况表
剑阁县惠民帮扶中心
2016年8月20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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