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8号)有关行政执法事前公开的规定,按照《广元市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方案》《广元市2020年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计划》的要求,剑阁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剑阁县应急管理局、剑阁县下寺镇人民政府对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开展联合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联合检查牵头单位
剑阁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二、随机检查事项
(一)剑阁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储存、运输情况。
(二)剑阁县应急管理局。1.20条重大隐患情况;2.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3.企业证照、人员资质情况;4.特殊作业管理情况;5.特种设备管理情况。
(三)剑阁县下寺镇人民政府。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三、随机抽取检查对象
2020年9月25日,剑阁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从“广元市市场主体信息共享平台” 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市场主体按5%随机抽取,被抽到的市场主体单位1个:广元市广和民用爆炸物品有限公司剑阁分公司
四、随机抽取行政执法人员
(一)剑阁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谢 洋 张 良
(二)剑阁县应急管理局:张康林 杨兴灿
(三)剑阁县下寺人民政府:梁 宾 曾 磊
五、联合检查时间
2020年10月16日至2020年10月26日。
剑阁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剑阁县应急管理局
剑阁县下寺镇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16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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