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四川剑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2-11    浏览量:次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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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府办函〔2015〕8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剑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级相关部门:

为加快推进我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改制组建农村商业银行有关工作,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四川剑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小组成员及职责

组  长:侯  宏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秦  银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贾培林  县政府金融办主任

姜  平  人行剑阁县支行行长

蒲  联  广元银监分局剑阁监管办主任

李  辉  县信用联社理事长

成  员:何跃德  县目标督查室主任

刘来平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

赵新强  县公安局副局长

               李  东  县法院副院长

范祖波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郭  勇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鄢家华  县发改局局长

王剑平  县经科信局局长

何建明  县财政局局长

李  祚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王晓明  县规划建设和住房局局长

董勇朝  县农业局局长

王显明  县审计局局长

张永钦  县食药工商质监局局长

王新明  县国税局局长

李  静  县地税局局长

罗国春  县国资局局长

杨正发  县维稳办主任

李德金  县信用联社主任

梁金虎  县信用联社监事长

工作小组职责:负责四川剑阁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中的各项事务,并作为四川剑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和开业申请人。各成员单位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协调和支持四川剑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宣传动员、风险防控维稳、不良贷款清收处置四个专项工作组,其中办公室设在信用联社。

二、办公室和各专项工作组组成人员及职责

(一)办公室

组  长:李  辉

副组长:李德金、梁金虎、文丕国、陈强

主要职责:作为筹建的行政许可申请人,组织实施筹建工作,负责日常筹建和开业工作的具体事务,并承担县信用联社改制过渡期间的经营管理日常工作。

(二)不良贷款清收处置组

组  长:李  东

副组长:蒋和坪

主要职责:负责清理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到逾期贷款本息,制定分类清收计划,制定农房重建不良贷款化解方案;督促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到逾期贷款本息归还及化解农房重建不良贷款。负责分类清理诉讼未执结贷款,并制订分类执行计划。

(三)宣传动员组

组  长:郭  勇

副组长:梁金虎

主要职责:负责剑阁农商银行的目的意义、政策法规、改革方案、筹资募股等宣传工作;协调做好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宣传。

(四)风险防控维稳组

组  长:赵新强

副组长:杨正发、李德金

主要职责:负责改制工作期间的社会稳定维护、农村信用社内部各类案件和责任事故防控等工作。

三、工作协作机制

(一)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成员单位联席会议,集中研究筹建工作各阶段主要工作或重大事项。联席会议由工作小组提议,经筹建工作小组同意后,由金融办负责组织实施。

(二)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各成员单位应将所了解掌握的重要信息及时反馈至县改革办公室,县改革办公室负责向社会及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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