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门关司法所被命名为我省首批省级“枫桥式司法所”

发布日期:2021-01-12    浏览量:次    来源: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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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省司法厅决定授予40个司法所为我省首批省级“枫桥式司法所”,经过激烈角逐,我县剑门关司法所获命名。

近年来,剑门关司法所践行“忠诚、尚法、为民、担当”的司法行政精神,积极传承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成立了具有自身特色的剑门关镇“885调解服务超市”,打造了“郭兴利调解工作室”,总结提炼出了“四勤四早”和“六步”调解法,培养了一批像李琦、杨春鑫等深受老百姓喜爱的优秀人民调解员。2020年,该所指导辖区街道、村两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调处各类民间纠纷40余件;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10件,调处成功10件,人民群众满意率100%。同时,剑门关司法所结合职能优势,在剑门关、翠云廊景区常态化开展“法律服务进景区”活动,就地化解了多起旅游消费、征地拆迁、山林土地等矛盾纠纷,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为剑门关镇旅游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剑阁县司法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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