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召开的2021年全省民政工作会议传出消息,去年,全省继续做好基本民生保障工作,社会救助保障能力稳步提升,全年下发中央、省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28.7亿元,同比增加18.6%。
开展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天府救助通”上线运行。全省城乡低保平均标准分别达到613.5元/月和432元/月,同比增长10.1%、14.7%,442万人纳入保障范围,较2019年增加11万人。2.6万余名低收入家庭重病重残人员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覆盖的未成年人年龄从16周岁延长至18周岁。取消临时救助户籍地申请限制。
同时,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质量明显提升。去年,实施“照亮久违回家路”救助关爱行动,帮助862名流浪乞讨人员成功返家、落户安置331人。实施“撑起一片艳阳天”救助纾困行动,救助近3万人次。实施“迎新春暖万家”救助帮扶行动,走访困难群众超过20万人次,新落实救助政策3.75万户。
此外,去年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惠及81万人和105万人。开展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试点。推出年度儿童关爱保护保障10件实事,实施“儿童福利信息动态管理精准化提升年”专项行动,将2.2万孤儿、1万余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65万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录入到管理信息系统。(记者 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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