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公告(第43号)

发布日期:2021-01-25    浏览量:次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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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春运期间(2021年1月28日至3月8日),省外返乡人员、省内中高风险区域所在市州的返乡人员和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到广后立即进行核酸检测,检测阴性的不需要隔离,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返乡第7天和第14天分别做一次核酸检测。返乡不满14天的,以实际返乡时间落实居家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要求。

二、倡导广大市民、外地在广工作人员就地过年,鼓励支持务工人员减少流动。确需返(离)广的,要主动向村(社区)或单位报备。严控医护人员、师生春节期间流动,除家住中高风险地区的外,其余一律不准前往中高风险地区,不得到国(境)外旅游度假。

三、暂停灯会、庙会、年会、团拜、文艺演出等活动,原则上不举办50人以上会议、培训、坝坝席等活动。50人以下、20人以上各类聚集活动,要向乡镇(街道)疫情应急指挥部报批;跨区域的要向县(区)疫情应急指挥部报批。

四、各类农贸市场、展销促销活动,要严控规模、频次和人员,摊位、展台间保持1.5米以上距离,经营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做好环境消杀。

五、各类药店不得出售退烧、止咳等药品,发现发烧、咳嗽等症状人员,2小时内必须向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告。

六、非经市应急指挥部批准,不得经营进口食品,不得网购进口货物。进口货物、高风险地区货物全部进行核酸检测,并做好物品登记、消毒和环境消杀。

七、所有公共场所必须使用“四川天府健康通”场所码,市民进出必须出示健康码并扫场所码,主动接受体温检测。

八、广大市民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积极配合疫情防控,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戴口罩、勤洗手、不聚集。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要如实报告并接受集中隔离,对隐瞒不报、抵触隔离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广元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广元市人民政府代章)

2021年1月23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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