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剑阁县2021年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2-05    浏览量:次    来源: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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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2021年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计划》的解读

剑府办函〔2021〕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剑阁经济开发区:

《剑阁县2021年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计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剑阁县2021年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计划

序号

牵头

部门

抽查计划名称

抽查事项

抽查对象

检查方式

抽查比例

参与部门

检查时间

1

县人社局

劳务派遣

机构检查

劳务派遣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工资支付等行为,用工单位依法用工及被派遣岗位是否符合国家法律规定。

劳务派遣企业及用工单位

书面审查
现场检查

100%

县税务局
县市场监管局

2021年3月-5月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检查

建设项目是否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总包直发、建立并做实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按月足额支付、工资保证金、维权公示等制度。

在建项目建设单位及施工企业

现场检查

50%

县住建局

2021年全年

对人力资源服务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情况。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职业中介机构

现场检查
书面审查

100%

县市场监管局

2021年3月1日-6月30日

2

县商合局

对餐饮和住宿企业的监管检查

食品是否安全、企业是否存在隐瞒欺诈行为等。

餐饮和住宿企业

现场检查

50%

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执法局、县发改局

2021年1月-11月20日

对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的监管检查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的备案情况等。

单用途预付卡

现场检查

50%

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执法局

2021年全年

3

县文旅体局

旅游市场的检查

旅游景区和星级饭店设施设备、食品、特种设备、消防设备安全检查。

旅游景区、星级饭店

现场检查

20%

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管理局

2021年11月20日前

从事艺术品、旅行社许可及经营情况检查。

艺术品经营单位、旅行社

现场检查

20%

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管理局

2021年11月20日前

文化市场的检查

营业性演出活动取证情况、互联网经营情况、歌舞娱乐场所经营情况、游艺娱乐场所经营情况、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情况。

营业性演出单位、互联网经营单位、歌舞娱乐经营单位、游艺娱乐单位、健身馆、游泳馆

现场检查

10%-20%

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剑阁生态环境局、县消防大队

2021年11月20日前

4

县发改局(县粮食事务中心)

政策性储备粮监督检查

库存粮食数量、质量;统计台账、资金帐;轮换计划。

全县各级储备粮承储企业仓间货位

书面检查现场检查

40%

县财政局、农发行剑阁支行

每季度一次

小春、大春粮油收购监督检查

是否及时向农民支付款;是否违规克扣水分、杂质、以陈顶新及“转圈粮”;是否有重金属、转基因粮食流入市场。

粮油收购户

抽查资料现场检查

30%

2021年6月、10月

县发改局

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专项检查

项目招投标政策执行情况;业主单位及中标单位项目班子履职情况。

上年度房建市政、交通、水利、农业等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等

书面检查现场检查

10%

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1-12月底

5

县公安局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运输、燃放情况的检查

《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是否有效;承运人、运输车辆、驾驶员、押运员是否具有危险货物运输资质、资格;生产企业按规定粘贴烟花爆竹流向登记标签、应用信息系统采集、上报产品出入库信息落实情况;烟花爆竹的装载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

现场检查网络检查书面检查

20%

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局

2021年11月20日之前

6

县综合执法局

对环境保护方面的检查;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抽查。

对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物施工噪声、城市市区内露天烧烤食品等违法行为进行兼顾管理;大型户外广告及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设置时间、尺寸、位置行为等情况。

各在建工程项目、小区物业、餐饮单位;大型户外广告悬挂、张贴宣传品企业或个人。

现场检查

5%

县市场监管局、剑阁生态环境局、县卫健局、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全年

7

县交通局

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专项检查;民用爆炸物品监督检查;各类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检查;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检查;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的检查。

项目招标投标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民用爆炸物品运输;遵守工资支付有关情况;报废汽车回收管理、拆解的监管;检验加测机构资质认定的要求检查。

交通项目、爆炸物品生产单位、各类用人单位、报废机动车资质认定企业、机动车

现场检查

5%-20%

县交通局、县人社局、县公安局

2021年11月20日之前

8

县水利局

2021年在建生产项目、砖厂的检查;河道采砂企业及砂石加工厂检查。

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检查;河道彩砂及砂石加工厂的经营情况。

砖厂、河道开采企业、砂石加工厂

现场检查

50%-80%

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剑阁生态环境局、县交通局、县经信科局、县公安局

2021年3月1日-11月20日

9

县卫健局

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职业卫生防疫检查

教学和生活环境、传染病、教室采光;水源卫生、水质消毒;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等情况。

学校及托幼机构、集中式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矿山、冶金、建材、化工企事业单位

现场检查

10%--100%

县教育局、县水利局、县住建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人社局、县商合局

2021年1月-11月20日

10

县应急管理局

危险化学品经营、生产单位安全检查;非煤矿安全生产检查;工贸行业安全检查;汽油管道、铁路道口安全检查。

经营许可证是否有效、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履职情况、安全应急培训、隐患排查、风险评估、安全警示标志设置等情况。

加油站、化工生产企业、非煤矿企业、规模以上重点工业企业、汽油管道运输企业、铁路运输单位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30%-100%

县经信科局、县市场监管局、剑阁生态环境局、县交通局、剑阁经济开发区、县消防大队

2021年11月20日之前

11

县教育局

春、秋季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检查

春季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秋季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情况。

学校食堂、超市、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书面检查现场检查

30%

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县公安局

2021年3月、2021年9月

12

县经信科局

成品油市场监督检查;民用爆炸物品监督检查。

成品油经营活动情况;成品油企业质量、计量、消防、安全、防雷、环保等方面的检查;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经营单位。

成品油批发零售、仓储企业;民用爆炸物品经营单位。

书面检查现场检查

3%-100%

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剑阁生态环境局、县交通局

2021年11月20日之前

13

县农业农村局

农业投入品的市场检查;农(畜、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查;生猪屠宰活动的检查;农业机械、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的检查;渔业及渔业船舶的检查。

市场主体许可登记、产品登记审定、产品质量、标签、计量生产经营档案、安全生产等;农(畜、水)产品生产企业主体资质级合格证使用情况;地理标志或绿色食品标识核准情况;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的检查;动物、植物防疫检疫、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监督检查。

种子。农药、肥料、饲料、兽药生产经营企业及个人;农业产品(畜产品、水产品)生产、经营、收储、运输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生猪屠宰企业等相关企业及个人。

现场检查

10%-70%

县市场监管局、剑阁生态环境局、县公安局、县交通局

2021年4月-12月20日

14

县消防大队

宾馆、饭店消防安全的检查;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检查。

证照检查;平面布置、防火分隔是否改变;安全疏散设施是否完好有效;防火巡查检查、消防教育培训、消防演练等情况;容纳未成年人上网、禁止性经营内容检查。

宾馆、饭店、电影院及各类娱乐场所

现场检查

30%

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旅体局

2021年全年

15

县林业局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是否按照行政许可登记的范围、方式、有效期和生产经营种类等从事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活动;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等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执行标签、包装、质量检验、广告制度的情况;生产经营的林木种子质量情况;有无违规引种、超范围推广良种情况;其他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况。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人

现场检查

30%

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林业局、剑阁生态环境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021年1-6月底前、8-11月20日

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的抽查

驯养繁殖种类是否与批准一致;是否按要求建立野生动物管理台账;驯养繁殖数量是否与管理台账一致,或与调进调出批文一致;林麝、黑熊、灵长类实验动物。

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单位和个人

现场检查

30%

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林业局、剑阁生态环境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021年1-6月底前、8-11月20日

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经营利用的抽查

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和种类和数量以及经营场所是否在批准范围内;经营户是否建立经营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台账(包括且不限于种类、数量、销售额、库存等)。

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经营利用单位和个人

现场检查

30%

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林业局、剑阁生态环境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021年1-6月底前、8-11月20日


序号

牵头

部门

抽查计划名称

抽查事项

抽查对象

检查方式

抽查比例

参与部门

检查时间



木材经营加工监督检查

检查木材来源是否合法;检查企业木材原料和生产产品的入库、出库台账是否建立;检查是否安全生产;其他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况。

从事木材经营加工的单位和个人

现场检查

30%

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林业局、剑阁生态环境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021年1-6月底前、8-11月20日

进入自然保护地建立机构和修筑设施的监督检查

建设项目占地位置和面积及工程规模是否与批复一致;其他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况。

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和建设业主单位

现场检查

30%

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林业局、剑阁生态环境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021年1-6月底前、8-11月20日

16

县市场监管局

工业产品生产领域产品质量抽查

工业产品质量检查

取证企业

现场检查

70%

县商合局、县经信科局、县应急管理局

2021年11月20日之前

17

剑阁生态环境局

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经营行为为的检查

是否存在环境污染问题检查;环境违法行为的检查。

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经营者

现场检查

30%

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经信科局

2021年11月底

18

县住建局

对在建建筑工程的检查

对在建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对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检查;对建筑工地租赁、安装、拆解、使用建筑起重机械行为的监督检查。

企业

现场检查

15%

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管理局、剑阁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局

2021年11月底之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4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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