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食品安全办关于2021年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消费的提示

发布日期:2021-02-10    浏览量:次    来源: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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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将至,为确保广大消费者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健康、安全的节日,剑阁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注重疫情防控的同时,确保饮食安全。

一、疫情防控力度不减。坚持“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席不办”,提倡居家文明过节,家庭聚会聚餐等控制在10人以内,切实降低聚集性风险。不购买野生动物及来源不明的肉制品等。到大型集中购物场所购物,须正确佩戴防护口罩,保持安全距离,做好自我防护。订餐、聚餐要注意厉行节约;取餐、分餐请使用公勺、公筷。购买冷链食品要谨慎。要选择证照齐全、信誉度好的超市、食品经营商家,从正规渠道购买食品,切不可从游商小贩处购买。

二、选购食品年货谨慎。采买食材应选择储藏条件好、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正规经营场所,购买感官正常的食材。选购预包装食品及散装食品时应仔细查看包装上标注的企业名称、产品规格、生产日期、保存条件等内容是否清晰、齐全,查看有无鼓包(胀袋、胖听)等现象。要妥善保存购物发票和相关凭证。不要轻信以产品销售为目的健康知识讲座、专家报告等。不要盲目通过会议销售、电话销售、免费试用等活动购买食品和保健食品。

三、就餐用餐注意事项。外出就餐时,要查看餐饮服务单位疫情防控措施是否到位,是否开展健康监测、配备洗手消毒设施或免洗手消毒液、间隔错位就餐、提供双筷位勺或公筷公勺餐具、场所清洁通风等;查看餐馆是否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建议选择设施设备齐全、实施“明厨亮灶”的餐馆。就餐时要注意分辨食物是否有异物、是否烧熟煮透。注意个人卫生,养成餐前洗手好习惯,不拥挤、不扎堆,保持安全距离;要慎食高风险食品,若选择食用凉菜、熟食卤味和生食水产品等冷食、生食类食品时,应注意查看食品经营单位是否有经营相关冷食和生食类品种的项目;不尝鲜、不贪口腹之欲,不食用野蘑菇、鲜黄花菜、河豚鱼以及一些可能具有毒性或有寄生虫风险的产品。

四、家庭烹调食品方面。在家制备餐食时,应洗净双手,厨具和餐饮具等要清洁并生熟分开;挑选新鲜、卫生的原材料,认真清洗并做到烧熟煮透;泡发的木耳或银耳等,尽量在购买当天或泡发当天食用完,凉菜要现做现吃;不要购买来源不明的煲汤材料;冷冻食品烹饪前应彻底解冻,以防食品中心加热不透;外购熟食或外出就餐打包的食品,在下次食用前应先确认是否变质,已变质的食品要及时清理,未变质的食品要彻底加热煮透后方可食用。

一旦出现恶心、腹痛、腹泻、发热等不适反应时,应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物,尽快就近就医,并保留可疑食物样本。

节日期间,市场监管等部门将加强食品安全巡查,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或发生疑似食物中毒,请及时拨打12345、12315热线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剑阁县市场监管局

2021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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