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专项资金公开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将2020年灾后恢复重建中央财力补助资金安排情况公开如下:
2020年省财政厅通过《关于下达2020年灾后恢复重建中央财力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建〔2020〕296号)下达我市灾后恢复重建中央财力补助资金14468万元,市财政局以广财建〔2020〕114号文件以及广财建〔2020〕154号文件分配下达各县区(部门)灾后恢复重建中央财力补助资金14468万元(详见附件)。
市财政局同时要求,各相关单位要加强资金管理使用,主动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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