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剑阁县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1-03-02    浏览量:次    来源: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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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剑阁县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剑阁县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切实做好2021年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降低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国发〔2011〕20号)和《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起草过程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起草,并在广泛征求各单位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进行了多次修改,文件草稿提交县政府领导审核,经主要领导同意后予以印发。

三、主要内容

《方案》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方案编制的指导思想。第二部分是全县地质灾害现状。全县共发现地质灾害点209处,为滑坡、崩塌、泥石流三类。第三部分是2021年地质灾害情况预测分析,暴雨开始于5月,5~6月有一般性夏旱,7~8月有相对集中的强降雨时段。第四部分是地质灾害现状防治重点,我县重点防范期为5-10月,重点防范区域为龙源-普安-白龙片区,重点防范目标为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城镇、学校、医院等。第五部分是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分为五个方面:一是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二是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资金;三是做好地质灾害巡排查工作;四是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五是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六是落实汛期的值班值守工作。

附件中对全县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了列举。



《剑阁县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一、总则

(一)出台背景

为切实做好2021年剑阁县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提高应急救援能力,规范应急救援行为,最大程度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四川省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等。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范围内处置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四)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建立健全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调查评价体系、应急监测预警体系、应急防治体系、应急救援体系,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性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2、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

3、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建立健全按灾害级别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地方政府为主的管理体制。

二、应急机构及职责

设立县地质灾害指挥部,负责全县中型以上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和抢险救灾工作的协调和指挥。

(一)县地质灾害指挥部组成

指挥长:县政府副县长王刚

副指挥长:人武部副部长唐刚、县政府办主任唐守忠、县自然资源局局长白可

指挥部成员:县委宣传部副部长郭勇、县委网信办主任左禄琼、县应急管理局局长赵新强、县发改局局长何波涛、县民政局局长范跃茂、县财政局副局长张珩、县公安局副局长冯剑南、县经信科局局长李先义、县住建局局长左文兴、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徐怀峰、县水利局局长王桂林、县卫健局局长李世藩、县文旅体局局长王显锋、县气象局局长杜铭、县教育局局长王晓明、县市场监管局局长张永钦、县林业局局长杨剑雄、剑阁生态环境局局长杨庆国、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张国华、县扶贫开发局局长郑东方、剑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吴佶、县农业农村局总农艺师蒲文勇、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副局长侯军、共青团剑阁县委书记杜悦、县公安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刘寰宇、县消防大队大队长田润平、县地质环境监测站站长罗雄、国网剑阁供电公司经理张治、中国电信剑阁分公司经理田耕、中国移动剑阁分公司经理张德锦。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承担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县自然资源局局长担任。

(二)县地质灾害指挥部职责

组织、协调全县地质灾害应急抢险与救灾工作;现场指挥抢险救援、应急处置、人员、车辆和物资调度、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开展抢险工作监督;协调省、市地质专家开展应急调查评价;向县委、县政府报告救援进展情况,必要时报请省、市人民政府派出工作组支援;处理有关地质灾害应急抢险与救灾等其它重要工作。

(三)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负责全县地质灾害防治日常事务和应急救援技术保障工作,制定和完善指挥部工作机制,贯彻县指挥部的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相关部门和乡镇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等其他工作。

(四)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现场抢险救援组。由县人武部、县应急管理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文旅体局、县经信科局、剑阁生态环境局、县公安消防大队、县团委、国网剑阁供电公司11个部门组成。负责调用相关设施设备,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武警、消防官兵赶赴灾害现场开展救援,负责协同所在乡镇、村社转移疏散群众,抢救现场被困和受伤人员,开展工程排危除险,情况危急时,组织强制避灾撤离,对已经发生或可能引发的火灾、爆炸、剧毒和强腐蚀性物质进行及时处置,防止次生灾害发生,消除安全隐患,指导做好重要公共设施的保护和房屋排险,抢修因灾损毁的各类电力设施,保障救灾指挥的用电和灾后电力设施修复工作,确保抢险救灾工作正常运行。

2、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组。由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2个部门组成,负责组织协调乡镇卫生院及医疗人员开展医疗救护工作,做好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协调调集所需药品、医疗器械,负责救灾食品、药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

3、治安维稳组。由县公安局和突发性灾险情所在乡镇组成,负责维护抢险现场秩序,打击蓄意扩大传播险情的违法活动,维护灾区抢险救灾及社会治安秩序,确保灾区社会稳定。

4、应急调查评估组。由县自然资源局、县应急局、县气象局、县水利局、县交通运输局5个部门组成,负责组织协同专业单位或专家开展应急调查,收集现场情况、监测数据、雨情、水情、灾情和汛情信息,对灾害发展趋势进行准确研判、预测、会商,提出应急抢险和救灾措施建议,科学划定危险区,开展应急监测,组织专业技术和施工队伍,实施必要的应急排危工程,避免险情、灾情进一步扩大,对灾区气象条件及时进行监测、预报,提供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措施和防治建议,落实应急值班值守制度。

5、交通和通讯组。由县交通运输局、县交警大队、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中国电信剑阁分公司、中国移动剑阁分公司、国网剑阁供电公司6个部门(公司)组成,负责调动应急抢险车辆,疏导交通,必要时,对灾区及通往灾区的道路实行交通管制,保障抢险交通道路畅通,及时组织抢修恢复损毁的通信线路和设施,保证应急指挥通信畅通。

6、安置保障及恢复重建组。由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教育局、县林业局、县扶贫开发局、剑阁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11个部门组成,负责筹备灾民安置所需物资,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应急经费落实、应急物资运输,协同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妥善解决灾民生活,组织查灾、核灾、报灾和申请、管理、分配救灾款物,组织指导灾民受损房屋鉴定、恢复重建,开展植被恢复治理,组织救灾捐赠工作,协调救灾粮储备、调拨和供应,负责应急治理项目计划安排,落实项目资金,安排县级突发地质灾害救灾应急资金预算,审查救灾款分配、投向和效益,负责救灾应急款拨付,并对其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对中小学校受灾、修复受损校舍或应急调配教学资源,妥善解决灾区学生就学问题。

7、宣传报道组。由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政府办、县文旅体局4个部门组成,负责组织公众媒体和新闻记者,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审核地质灾害新闻材料,适时掌握险情灾情动态、及时分析、预测发展趋势,及时发布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进展情况,充分重视并发挥主流媒体作用,做好舆论引导和宣传、网络舆情处置等相关工作。

8、基本生活保障组。由县应急管理局、县民政局、县经信科局、县商合局4个部门组成,负责协助受灾乡镇做好受灾群众临时安置工作,妥善安排避险和受灾群众的生产、生活,加强对救灾款物分配、发放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县经信科局负责组织实施受灾乡镇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县商合局做好灾区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等工作。

9、应急资金保障组。由县财政局负责应急防治与救灾补助资金的筹集和落实;做好应急防治与救灾补助资金分配及使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等工作。

10、剑阁经济开发区。负责辖区内所有地质灾害防治等措施落实,包括突发性地质灾害紧急避让撤离受威胁群众、应急抢险、灾后安置等相关工作。

11、其它职责。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根据各自职责,制定本单位应急预案,在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组织实施。各乡镇人民政府成立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灾指挥机构,制定本辖区内的地质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负责本辖区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和抢险救灾工作。

三、预防与预警机制

(一)预防预报预警信息

县自然资源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水利局、县气象局监测网络互联,会同各乡镇人民政府建设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和专业监测网络,形成覆盖全县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

(二)预防预警行动

县自然资源局和县气象局要加强合作,联合开展地质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要依照相关要求落实相关应急处置工作,做好防灾的各项准备。

(三)地质灾害速报制度

各乡镇在接到当地出现特大型、大型、中型地质灾害报告后,必须将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出现的地点和时间、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规模、可能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等情况在30分钟内速报县政府,并抄报县自然资源局和县应急管理局。

(四)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分级

地质灾害按危险程度和规模大小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地质灾害灾情4个级别。分别对应Ⅰ、Ⅱ、Ⅲ、Ⅳ级应急响应。

四、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每年进行修订或更新后报县人民政府批准。

剑阁县地质环境检测站

2021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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