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1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四川省用水定额》(川府函〔2021〕8号),2016年制定的四川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同时废止。《四川省用水定额》涵盖了我省农业、工业、城市生活及服务业等52个行业大类,155个中类,247个小类,471个产品(作物),1035个定额值。
四川省用水定额自2010年首次发布以来,对加强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提高用水效率、促进节水减排和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行业用水结构和工艺的变化,原定额已不适应节约资源基本国策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的要求。为深入推进水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贯彻落实“节水优先”方针和国家节水行动,水利厅会同经济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对原四川省用水定额进行了修订,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规定报送省政府发布。
此次发布的《四川省用水定额》进一步优化完善了现有的用水定额体系。在农业用水方面,新增了苎麻、中草药、蛋鸡饲养、流水养殖4个作物(产品)的用水定额,细化了蔬菜、水产养殖2个作物的用水定额,调整了牲畜、家禽、池塘养殖等3个作物的用水定额;对水稻、玉米、小麦等29个作物的灌溉用水、畜牧业9个畜种养殖用水设置了先进值和通用值,调整220个定额值。在工业方面,在保证覆盖性的基础上,重点修订了高耗水高污染行业中68个产品87项169个用水定额,新增特色产业41个产品41项(78个)工业用水定额,形成了覆盖33个工业行业大类、102个中类、175个小类,共计307个工业产品680个用水定额值。在城镇生活方面,修订了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和机关、宾馆、学校、医院、餐饮、商业、文体、洗浴、绿化、洗车、交通等用水定额;新增了体育馆、体育场、建筑装饰、装修定额11个行业的用水定额。
《四川省用水定额》的发布实施,将成为我省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节水评价、取(用)水计划、节水型载体创建、节水监督管理等控水管水的新标尺。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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