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有序恢复养老机构服务秩序 家属探视服务养老机构设置探访区

发布日期:2021-03-15    浏览量:次    来源: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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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2日,民政厅下发通知,对全省养老服务领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转入常态化管理进行部署,持续严格养老机构日常防控及安全管理,有序恢复养老机构服务秩序。

元旦、春节期间,全省养老服务领域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全面转入应急状态,对养老服务机构实施封闭式管理。当前,全国疫情防控形势总体平稳,民政厅要求,各地要根据民政部《关于加强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精准防控及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及当地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将应急措施和常态化防控相结合,分级分类采取防控措施,做好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

中高风险地区返回的老年人及工作人员,应在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指定的集中隔离点隔离14天,再返院单间居住隔离7天,经核酸检测无异常后方可进入生活区。低风险地区返回的老年人及工作人员在院单间居住隔离14天,经核酸检测无异常后方可进入生活区。对离院就医或因事外出的返院老年人凭7日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返院,返院后应加强防护和医学观察。

要妥善安排在院老年人外出。恢复家属探视服务,养老机构设置探访区,家属应通过提前预约,在探访区探访老年人,并进行实名登记。探视人员全程佩戴口罩,不得进入老年人生活区。

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在做好人员出示健康码、勤通风、戴口罩、测体温、定时消毒等各类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情况下,可恢复正常服务秩序。恢复运营前需进行一次彻底消毒和安全检查,恢复运营后每日进行消杀毒管理。

组织工作人员开展疫情防护安全培训,工作人员每天体温检测正常后上岗服务,前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接受服务的老年人均应佩戴口罩(就餐时可摘除)、检测体温,各服务机构应适当控制活动或就餐老人数量,避免扎堆。

老年食堂应引导老年人分时段就餐,严格执行餐饮企业防护措施、工具消毒等要求。

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工作人员体温检测正常后上岗服务,服务全程佩戴口罩。助餐、助急等服务尽量采取“无接触式”服务。(记者 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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