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持续保持严厉打击欺诈骗保的高压态势,全方位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根据《四川省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剑阁县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采取聘请和自荐相结合的办法,从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代表、专家学者代表、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和社会各界人士中择优产生。
二、工作职责
(一)对全县各级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及参保人使用医保基金行为进行日常监督,并及时向剑阁县医疗保障局反馈,同时提出合理、公正、客观的意见和建议。
(二)对全县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医保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过程中依法行政、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行为进行监督。
(三)积极参加剑阁县医疗保障局组织的相关宣传、培训及研讨等活动。
(四)主动宣传医疗保障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医疗保障知识等。
(五)广泛听取、了解和收集社会各界对医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剑阁县医疗保障局反馈。
(六)参与剑阁县医保部门组织的其他社会义务监督活动。
三、参与方式
凡热心公益事业,身体健康,有报名意向的同志请认真填写《剑阁县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报名表》(附件),并通过QQ邮箱报送至我局。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4月10日。我局将根据报名人员情况,择优聘请。受聘人员由剑阁县医疗保障局统一颁发聘书,聘期3年,聘请期间参照《四川省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联系方式:0839-6603053
QQ邮箱:307977224@qq.com
地址:剑阁县医疗保障局(剑阁县下寺镇南华街25号医保局5楼)
剑阁县医疗保障局
2021年3月31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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