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行政处罚案件公示

发布日期:2021-04-01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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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文号

案 件 名 称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和行政处罚履行方式

作出行政处罚日期

剑市监处字[2020]403号

剑阁县演圣镇一家人购物中心销售超过保质期预包装食品和标签不符合规定预包装食品案

1、处罚款15000.00元

剑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自动履行

2021年12月23日

剑市监处字[2020]462号

剑阁县王河镇北平超市经营食品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案

1、处罚款6000.00元

2、没收违法所得100.00元。

剑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自动履行

2021年1月7日

剑市监处字[2021]115号

剑阁县开封镇巴食私房菜未对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及时销毁案

1、处罚款5000.00元

剑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自动履行

2021年3月29日

剑市监处字[2021]169号

剑阁县白龙镇重庆高老庄老火锅店(加盟店)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1、处罚款5000.00元。 

剑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自动履行

2021年3月2日

剑市监处字[2021]314号

剑阁县汉阳镇秀芳副食店经营超过保质期限的预包装食品案

1、处罚款1000.00元。

剑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自动履行

2021年3月3日

剑市监处字[2021]288号

剑阁县荣灿超市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1、处罚款5000.00元。

剑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自动履行

2021年3月26日

剑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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