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河道监管 压实临河企业环保主体责任

发布日期:2021-04-02    浏览量:次    来源:县审计局   
【 字体: 分享到:

为保障大窑沟河生态环境持续向好,4月1日,副县长、大窑沟河剑阁段河长钟瑞组织县河长办、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审计局及下寺镇政府前往大窑沟河开展巡河,重点对大窑沟河河道安全度汛、群众出行过河、水质安全及河道附近相关生产企业的环保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钟瑞先后前往金窑矿业、金俊陶土矿、大唐牧业等四家企业检查环保责任落实情况,要求各企业严格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科学处置垃圾、废料、废水、废气,特别是粉尘等污染物排放,严格落实生产环保措施,严禁未经处理直接将污染物排入河道。企业要深入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充分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塑造企业良好社会文化形象。

钟瑞强调,下寺镇党委政府要会同发改、水利、农业、财政、审计、经信科等部门,组织大窑沟河附近干部群众,征求多方意见,寻求项目扶持措施,务必在汛期来临前妥善解决好大窑沟河附近群众的过河安全出行问题;县环保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局要切实做好对企业环保机制建设及运行情况监督,积极开展对企业环保责任边界的修正及认证公示。要把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压实到企业车间,把企业落实情况的日常监督责任压实到监管部门和属地乡镇,齐心协力,群策群力,共保大窑沟河水质安全,守住大窑沟河这片绿水青山。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无障碍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