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有关规定,经县财政局汇总,2021年全县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汇总为2070.88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68.9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932.38万元,比2020年减少9.55万元,下降1.0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38.5万元(含公务车购置经费预算安排190万元),比2020年增加78.5万元,增长7.41%,主要是公务车更换购置费较去年增加89万元。
2021年,县级各部门将继续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落实落细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三公”经费。为切实保障各部门公务用车正常运转,2021年,我县进一步优化了“三公”经费内部结构,压减了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并单独预算安排了公务用车购置费。
剑阁县财政局
2021年4月6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