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县委编办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中央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起草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2.拟订全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县级部门“三定”规定,指导县乡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评估改革效果。参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行政区划调整的有关工作。
3.拟订全县各级行政编制、政法专项编制总额分配方案,审核呈报跨层级调整行政编制事项。负责全县行政事业编制总量控制和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对县直机关和县属事业单位使用空缺编制补充人员进行审批。
4.负责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县人大、县政协机关,县法院、县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县委机关、县人民团体机关、乡镇机关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协调县级部门之间及县级部门与乡(镇)之间的职责分工。指导县级部门行政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5.拟订全县事业单位改革方案和事业单位编制标准及实施意见,负责县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审核县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方案,负责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职责的审核工作。
6.监督管理全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及机构编制规定执行情况,建立机构编制工作考核评估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
7.拟订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县属事业单位和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授权的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
8.指导和监督管理县级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依法处理违反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法规的行为;负责县本级登记管辖范围内的事业单位法人代表培训;负责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统计、咨询和网上登记等工作。
9.负责全县党政群机关及其事业单位的政务和公益中文域名管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管理工作。
10.负责县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审批服务便民化督导落实、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和行政综合执法改革等相关工作。
11.承担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日常工作。
12.依法依规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等职责。
13.完成县委、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县委编办2021年重点工作
一是全面完成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持续巩固全县“4+1”
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成果,有序推进其他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严格控制综合行政执法机构锁定编制,深化县行政审批局和行政执法局赋权工作,完善审批监管执法衔接配合机制。健全乡镇综合执法体系,加强乡镇执法力量建设。经济发达镇和具备条件的乡镇全面实行“一支队伍管执法”。
二是全面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坚持和加强党对事业单位的全面领导,优化事业单位布局结构,探索实行政事权限清单、机构编制职能规定、章程管理等制度。巩固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成果,适时评估已剥离行政职能事业单位运行情况。继续加大“小、弱、散”公益类事业单位撤并和职责相同相近事业单位的整合力度。适时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相关工作。
三是协同推进各项专项改革。继续做好森林防灭火体制机制专项整治有关工作,持续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积极推进教育体制改革,做好县委党校体制调整。健全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持续深化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完善卫生健康体系建设。推动纪检监察、政法、政府采购等行业、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工作。巩固深化生态环境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成果。全面完成国土空间规划体制调整等改革。配合做好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制等工作。
四是做好乡镇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优化乡镇机构设置,强化对乡镇机构编制以及职能职责动态调整管理。调整优化乡村振兴工作机构设置。突出基层需求推进赋权扩能,规范制定乡镇权责清单、属地事项责任清单,健全完善乡镇统一指挥协调工作机制。完成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制定出台《优化乡镇机构编制资源配置工作方案》,统筹优化乡镇机构编制资源。推进机构编制“扁平化”管理试点。积极调整完善城乡基层治理中涉及的机构编制工作,着力构建完善基层便民服务体系。
五是强化服务导向,稳步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水平。完善编制管理工作。编制2021年度计划用编,机构编制事项同步纳入巡察、审计工作,开展机构编制专项督查工作,做好机构编制统计及实名制网络管理系统管理工作,做好机构编制统计工作。提升事业单位服务水平。优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工作,继续推进“一站式”公共服务,实现业务办理“最多只跑一趟”。全面完成年度报告公示及公示信息抽查、事业单位绩效评估等工作。结合机构改革及乡镇区划调整,继续做好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的设立、注销、变更等登记事项业务。推行“互联网+机构编制”,及时更新域名库,进一步规范中文域名和网站挂标管理工作,着力夯实网上名称管理工作基础。完成全县新任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培训工作。优化编制资源配置。统筹使用机构编制资源,加强对重要领域、重点工作的机构编制保障,创新编制管理,强化公益服务保障。优化调整政府部门职责和机构编制事项,结合全县“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主业主责完善部门单位职能职责,全力做好2021年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开展机构编制基础性研究,加强应急救援、多规合一等重要领域的调查研究,做好政策储备。统筹推进规范权责运行、强化权力制约改革工作,推进行政权力分类及运行标准研究,严格落实有关机构、编制、职数等设置配备标准,明确各类机构编制事项的论证标准。
六是创新日常管理,推进机构编制规范运行。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认真清理规范现行机构编制政策制度规定,扎实开展机构编制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做好“废改立”工作。适时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和机构编制法规制度和工作纪律执行情况检查,健全预防、查处和问责相统一的工作机制,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积极推进机构编制事项同步审计和巡查工作。推进机构编制制度化。健全完善机构编制实名制审批管理制度以及建立机构编制人员台账管理制度、机构编制核查制度,健全机构编制问题整改台账。不断完善实名制管理制度,持续开展实名制系统上下编“不见面”试点。推进机构编制标准化。健全完善县级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管理机制,抓好县级编外人员规范管理工作。加强“三定”规定从制定、执行到监督的全链条规范管理,适时开展县级部门和乡镇“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调研评估。推进机构编制信息化。建立完善与组织人事管理、财政管理、工资管理、社会保障管理等综合管理机制,抓好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完善及应用。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人员情况
县委编办总编制17名。其中行政编制8名,参公编制4名,事业编制4名,机关工勤1名。在职人员总数17人,其中行政人员8人,参公人员3人,事业人员5人,机关工勤1人。固定资产总额83.49万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县委编办为财政行政预算单位。下属二级单位2个,为县事业单位登记服务中心和县机构编制信息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委编办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编办2021年收支总预算2334968.62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52922.24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全县事业单位改革。
(一)收入预算情况
县委编办2021年收入预算2334968.6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16788.46元,占99.22%;上年结转18180.16,占0.78%。
(二)支出预算情况
县委编办2021年支出预算2334968.62元,其中:基本支出1885288.46元,占80.74%;项目支出449680.16元,占19.2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县委编办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334968.62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352922.24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全县事业单位改革。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16788.46元,上年结转18180.16;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71976.06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2543.04元、卫生健康支出86271.52元、住房保障支出104178.00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委编办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316788.46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334742.08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全县事业单位改革。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53795.9元,84.3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2543.04元,占7.45%;卫生健康支出86271.52元,占3.72%;住房保障支出104178.00元,占4.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1141494.87元,主要用于:办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431500.00元,主要用于:普安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全县事业单位改革专项工作、实名制系管理、维护,档案管理工作、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党政群机关及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等经费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380801.03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21年预算数为172543.04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86271.52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104178.00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委编办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885288.46元,其中:
人员经费1639275.55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246012.91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委编办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8500.00元,
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850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0年预算持平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未安排预算,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委编办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委编办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县委编办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46012.91元,比2020年预算增长122010.76元,增长50.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公务交通补贴科目调剂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县委编办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总额为83.49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
则,2021年县委编办部门预算专项类项目和5万元及以上运转类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本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纳入县委编办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表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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