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公务和外事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2021-04-20    浏览量:790次    来源:县财政局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剑阁县公务和外事服务中心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中央、省、市以及县委、县政府有关接待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研究制定来宾接待的方案、措施和办法。

2、承担以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名义接待的重要客人。包括党和国家领导人;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办领导及其团组;来我县检查、交流和考察工作或因事途径的副市(厅)级领导及其团组;应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安排或县领导邀请来我县参观考察的各界知名人士、学者、记者及重要商务工作者的接待工作。

3、接受上级接待部门的指导,加强与各县(区)接待联系、工作沟通。

4、负责提出县领导参加接待活动的接待方案,组织落实具体接待事宜。

5、参与中央和省级机关及上级有关部门在本县召开的有关大型会议和大型活动的有关会务和后勤保障工作。

6、在接待中收集各种信息,积极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协助部门做好对外招商引资、经济贸易工作。

7、加强与接待对象的联系,积极宣传介绍剑门关以及剑阁特色——豆腐

8、协助做好县委、县政府领导外联活动的协调工作,参与县级领导重要外联活动的前站及随行服务工作。

9、抓好自身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熟悉全县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情况和重点招商引资项目。

10、承办县委、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剑阁县公务和外事服务中心2021年重点工作

2021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决胜之年,也是脱贫奔康的决胜之年,我单位将认真继续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务和外事服务中心的关心指导下,创造性地开展好接待服务工作,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全力推进公务接待工作实现新发展、新提升,力促剑阁县公务接待工作再上新台阶。

1.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和市委七届十一次全会精神

(1)坚决拥护《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两个党的法规规定,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的重大安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2)原原本本学、带着问题学、联系实际学,力求学深学透、把握精髓,深刻认识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治国理政取得的举世瞩目成就,深刻认识确立习近平同志为全党的领导核心的重大意义,深刻认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部署和新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六中全会精神上来。

(3)学习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和市委七届六次全会精神搞好结合。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着重围绕我县今后五年的奋斗目标等内容进行贯彻落实工作,努力把公务接待服务工作做到精致周到。

2.加强接待系统自身建设,提升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1)在作风建设上下功夫。进一步完善、落实机关管理制度推动治廉、治庸、治散、治奢、治软、问责工作的新常态。教育和引导全体接待人员淡泊名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消除浮躁心理,摒弃“庸懒散慢”作风,积极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精神,始终保持旺盛的斗志,全身心地投入到接待工作中,不断提升接待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2)继续在坚定理想信念上下功夫。持续推进和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相关整改工作,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巩固学习成果,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

(3)加强培训力度上下功夫。继续开展公务接待业务培训,学习新政策规定。每周利用1-2个晚上空余时间,组织全体同志进行业务知识学习和岗位练兵。同时每月定期召开业务分析会,以座谈讨论的形式,总结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同时适时开展接待工作交流,组织业务骨干赴兄弟市县调研学习,取人之长,补己之短。推进接待业务水平的整体提升。

(4)在干部队伍建设上下功夫。通过开展干部岗位交流和充实优化人员结构,锻炼队伍的同时加强接待工作内部控制制度建设。

(5)进一步做好学习型机关建设、文明创建、综合治理、农村帮扶等工作。按照全县统一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统筹兼顾,全面推进各项工作。积极开展学习型机关创建活动:开展好接待礼仪培训等文明创建活动,完成好规定任务,做出部门特色。

3.深入践行五大发展理念,努力提升公务接待水平

(1)及时总结我县接待工作经验,进一步推行接待工作延伸服务和定制服务模式,不断优化创新方式,全面推行简约俭朴接待,在接待工作中继续创新性地推行自助餐和分餐制,将自助和分餐相结合,优质高效完成年度各项接待工作任务。

(2)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规定》及省、市、县相关细则要求,将中央八项规定、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保障来宾需求及各接待酒店服务协调好进一步创新接待报销审核制度。

(3)在接待工作中,科学精细安排,提倡“光盘”行动、,最大限度减少浪费。日常工作中提倡优化办公环境,随手断水断电,全方位打造节能、环保、绿色的工作氛围。

(4)进一步加大对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相关规定的宣传,引导全县各部门及酒店提高认识,在规定范围内做好接待工作。

(5)通过组织全县公务接待管理部门领导及业务骨干培训,提升做好新形势下接待工作水平;通过整合各酒店优质接待资源,积极推广和发掘地方特色餐饮,更好地做好重要接待保障工作。

4.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新的条例、规定为主导,抓好对全县接待工作的管理和指导

(1)加强接待工作调查研究。与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相结合,顺应形势要求和各镇、各部门期待,加强对全县接待工作的调查研究,重点解决如何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发现和解决全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探索全县接待工作指导检查方式。严格执行并认真追踪全县各镇、各部门贯彻落实各级党委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情况,按照规定对全县接待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并接受社会监督检查。明确检查的导向、内容,探索全县国内公务接待集中管理和检查督导的方式。

5.不忘初心,锲而不舍加强党建工作和机关党风廉政建

(1)严格落实党员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营造健康的政治生态,形成既有集中、又有民主,既有纪律、又有自由的良好氛围,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加大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既注重理论知识的学习,有保证业务知识的提高。进而达到“以学强身、以干立身、以德修身、以廉洁身”的目的,力促全体党员干部提高自身“免疫力”,强化拒腐防变的能力。

(3)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行履行“一岗双责”单位与各股室、各同志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实行党风廉政公开承诺,切实做到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4)加强重点领域监管。以经费支出为重点,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强化监督,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具体建立实施三项制度:接待经费支出会审制、办公经费支出抽查制、“三公”经费公示制。

(5)从严查处违纪违规行为。严禁收受礼品,严禁公款送礼。以“四条铁律”为基准,抓好专项治理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政事项报告工作。确保全年不发生一起违规违纪现象。

2021年剑阁县公务和外事服务中心工作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和市委七届十一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以“树形象、上水平、促发展”为目标,聚焦聚力加快推进公务接待工作转型升级,进一步提升公务接待工作水平,实现公务接待工作新发展、新提升,助力治蜀兴川剑阁实践再上新台阶。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人员情况

剑阁县公务和外事服务中心总编制9名,其中事业编制9名。在职人员总数4人,事业人员4人。固定资产总额159.1万元。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剑阁县公务和外事服务中心属于一级预算事业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剑阁县公务和外事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剑阁县公务和外事服务中心2021年收支总预算4593864.47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13444.27元,原因一是上年结转531900元;二是移交机关食堂,项目经费减少300000万元;三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建设,改进会风,精简会议,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会议费管理。

(一)收入预算情况

剑阁县公务和外事服务中心2021年收入预4593864.4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061964.47元,占88.42%;上年结转531900元,占11.58%。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阁县公务和外事服务中心2021年支出预4593864.47元,其中:基本支出556964.47元,占12.12%。项目支出4036900元,占87.8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公务和外事服务中心2021年收支总预算4593864.47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13444.27元,原因一是上年结转531900元;二是移交机关食堂,项目经费减少300000万元;三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建设,改进会风,精简会议,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会议费管理。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061964.47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31900.00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10624.71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171.84元、卫生健康支出19585.92元、住房保障支出24482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阁县公务和外事服务中心2021年收支总预算4061964.47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87831.31万元,原因是移交机关食堂,项目经费减少300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78724.71元,占97.9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171.84元,占0.96%;卫生健康支出19585.92元、,占0.48%;住房保障支出24482元,占0.6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4510624.71元,主要用于:剑阁县公务和外事服务中心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及重要公务接待、大型会议等费用,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人员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公务接待费和会议费等项目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39171.84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19585.92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24482元,主要用于: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公务和外事服务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56964.47元,其中:人员经费430606.83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126357.64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公务和外事服务中心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89500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80500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0000.0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执行中,县财政根据各单位上报的2021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剑阁县公务和外事服务中心将及时公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0年预算持平。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以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名义接待的重要客人。包括党和国家领导人;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办领导及其团组;来我县检查、交流和考察工作或因事途径的副市(厅)级领导及其团组;应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安排或县领导邀请来我县参观考察的各界知名人士、学者、记者及重要商务工作者的接待工作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0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三辆,其中:轿车一辆、考斯特两辆。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0000元,用于三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县委、县政府领导及政务公务接待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公务和外事服务中心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公务和外事服务中心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剑阁县公务和外事服务中心无政府采购。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剑阁县公务和外事服务中心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商务车考斯特两辆、小轿车一辆。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表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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