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剑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2021-04-20    浏览量:次    来源:县财政局   
【 字体: 分享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剑阁县纪委职能简介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  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机关、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织(党委),各乡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订全县纪检监察规范性文件。参与起草制定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7.在市纪委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8.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乡镇纪委、乡镇监察室、县管企业和县属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教育培训工作等。

9.完成县委和市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剑阁县纪委2021年重点工作

一是聚力护航经济社会发展。围绕全县“4456”发展方略强化政治监督,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持续巩固发展势头,常态化推动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坚决纠治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典型行为,有力确保中央和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细,为奋力书写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剑阁篇”提供坚强作风纪律保障。

二是持续优化县域政治生态。精准分析研判县域政治生态现状,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从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4321”精准监督机制建设,督促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改到位、改彻底、见实效,针对“以案促改”发现问题举一反三强化全面整改,以纪检监察机关“十大行动”聚力提升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满意度,全力推动县域政治生态净化修复。

三是聚力保障脱贫攻坚成效。深化“脱贫攻坚纪律作风保障年”活动,聚焦扶贫领域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加强执纪监督,围绕脱贫攻坚“四不摘”固化脱贫成效,紧盯干部作风抓典型、制度建设促规范,坚决保证脱贫成色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

四是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水平。接续推行“纪检监察小分队”、阳光“三问”、“村级义务监督员”等创新机制,重点打造“天下雄关·廉韵剑门”廉洁文化品牌,抓党风、正社风、纯民风、树新风,强化基层监督力量,破解基层监督难题,打造群众监督有效载体,着力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五是一以贯之高压惩贪治腐。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零容忍惩治腐败,深入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规依纪依法文明办案,重点查处重点行业、关键领域职权贪腐,促推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人员情况

剑阁县纪委总编制107名,其中行政编制87名,事业编制17名,工勤编制3名。在职人员总数96人,其中行政人员81人,事业人员6人,参公人员6人,工勤人员2人;人才引进1人,退休人员15人,遗属补助1人。固定资产总额1370865.98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剑阁县纪委属一级预算行政单位,机关内设机构15室、下属1个中心、派驻12个纪检监察组。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剑阁县纪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剑阁县纪委2021年收支总预算18203796.04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4928606.92元,主要是因为人员增加、职能增加、工作业务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县纪委2021年收入预算18203796.0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883796.04元,占98.24%;上年结转320000元,占1.76%。

(二)支出预算情况

县纪委2021年支出预算18203796.04元,其中:基本支出11683796.04元,占64.18%;项目支出6520000元,占35.8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县纪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8203796.04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4928606.92元,主要是因为人员增加、职能增加、工作业务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883796.04元;上年结转320000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224716.04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52684元、卫生健康支出467360元、住房保障支出559036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纪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7883796.04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4808759.78元,主要是因为人员增加、职能增加、工作业务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904716.04元,占88.9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52684元,占5.32%;卫生健康支出467360元,占2.61%;住房保障支出559036元,占3.1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9158295.37元,主要用于:县纪委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及纪检监察事务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等。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4900000元,主要用于:县纪委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如:纪检监察办案经费、扫黑除恶专项经费等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2021年预算数为960000元,主要用于:县纪委派驻派出机构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546420.67元,主要用于:县纪委下属事业单位廉政教育中心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340000元,主要用于:县纪委谈话室信息系统建设等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17964元,主要用于:县纪委退休人员工资补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934720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467360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559036元,主要用于: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纪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683796.04元,其中:

人员经费9359753.93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2324042.11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46480元、印刷费148000元、水费10000元、电费20000元、差旅费792000元、会议费20520元、公务接待费95000元、工会经费39645.79元、福利费66076.32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69432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000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纪委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75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公务接待费95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000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单位现有公务用车6辆,其中:轿车3辆、越野车2辆、商务面包车1辆。

(四)公务用车购置费未安排预算。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0000元,用于6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办案、纪检监察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纪委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纪委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县纪委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324042.11元,比2020年预算增长867269.38元,增长59.5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科目调剂。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县纪委计划安排政府采购一批办公设备,财政预算拨款8000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县纪委共有执勤执法车6辆,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县纪委部门预算专项类项目和5万元及以上运转类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本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本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本单位下属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单位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县纪委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表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附件下载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无障碍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