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剑阁县目标绩效事务中心主要职能简介
1.根据县委、县政府年度工作重点,负责做好全县目标的拟定、任务分解、运行监控和考核,负责制定目标奖惩方案与实施;
2.负责市委市政府年度综合目标绩效指标的分解,运行监控、督促和上报工作;
3.负责乡镇和县级部门的目标检查、督查、指导、协调等工作;
4.负责中央、省、市、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重要文件等贯彻落实的督促检查工作。
5.负责县委领导批示交办的督查事项的督办工作。
(二)剑阁县目标绩效事务中心2021年重点工作
1.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及省时县主要领导重要指示批示工作。
2.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市委、县委全会精神。
3.制定下达剑阁县2021年县级部门和乡镇目标绩效指标。并做好日常运行监控工作,适时对部门和乡镇进行调研、督导、检查。
4.做好上级检查我县经济运行、项目投资和产业发展等工作的协调、筹备、迎检工作。
5.做好我县年终综合目标考评的组织实施工作。
6.做好迎接市上对我县综合目标考评相关工作。
7.做好中央、省、市、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重要文件等贯彻落实的督促检查工作。
8.做好各级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人员情况
剑阁县目标绩效事务中心事业(参公)编制10名。在职人员8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剑阁县目标绩效事务中心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我办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目标绩效事务中心2021年收支总预算1,164,713.68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县目标绩效事务中心2021年收入预算1,164,713.68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64,713.68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县目标绩效事务中心2021年支出预算1,164,713.68元,其中:基本支出964,713.68元,占82.83%;项目支出200,000.00 元,占17.1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县目标绩效事务中心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64,713.68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64,713.68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63,045.28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6,257.60元、卫生健康支出48,128.80元、住房保障支出57,282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目标绩效事务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64,713.68元,县目标绩效事务中心设于2020年7月,2021年纳入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因此当年拨款规模无变化。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63,045.28元,占82.6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6,257.60元,占8.26%;卫生健康支出48,128.80元,占4.13%;住房保障支出57.282元,占4.9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763,045.28元,主要用于县目标绩效事务中心机关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1预算数为200,000.00元,主要用于目标管理工作、督查督办工作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96,257.60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预算数为48,128.80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57.282.00元,主要用于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目标绩效事务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64,713.68元,其中:人员经费806,286.48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158,427.2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目标绩效事务中心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0,0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公务接待费20,00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执行中,县财政根据各单位上报的2021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县目标绩效事务中心将及时公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2021年20,000.00元。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未安排预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目标绩效事务中心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目标绩效事务中心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县目标绩效事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58,427.20元。主要原因是公务交通补贴纳入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县目标绩效事务中心政府采购没安排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县目标绩效事务中心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县目标绩效事务中心5万元以上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县目标绩效事务中心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表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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